关于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的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的批前公示

  为科学指导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统筹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进一步提升安溪土地利 (略) 品质能级,根据《自然资源部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78号)等文件要求,我 (略) 城市规划勘 (略) 编制《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专项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3日

  二、公示网址:http://**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595-*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

  电子邮箱:*@*63.com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对该专项规划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结束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 件: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3日

  为科学指导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统筹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进一步提升安溪土地利 (略) 品质能级,根据《自然资源部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78号)等文件要求,我 (略) 城市规划勘 (略) 编制《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专项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3日

  二、公示网址:http://**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595-*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

  电子邮箱:*@*63.com

  社会各界群众及单位对该专项规划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视为同意,并将于规划公示结束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注:反馈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

  附 件:安溪县城镇低效用地开发专项规划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