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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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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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高登西街279号5楼 琼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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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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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子镇长昌村委会罗案村东侧 680 米处
海南中特 (略)
本次扩建的提纯石英砂生产线,位于地块二现堆放原料堆场的地方,不新增用地,扩建后处理固废能力增加24.7万吨/年固废垃圾,新增产品石英砂25万吨/年。
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了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有效措施后,可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相符的。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相符的。 由上可知,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相符性分析 经套核“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选 (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子镇长昌村委会罗案村东侧680米处,由“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可知,项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 (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长镇长昌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过渡期)。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用地范围内,因此建设项目的安排与“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不冲突,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因此,项目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是相符的。由于项目用地性质是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如果《 (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长镇长昌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对项目用地的性质进行了调整,建设单位后期应根据调整后的地类,进行无条件的服从规划调整。
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为:SO2:0.71t/a,NOX:2.95t/a,氟化物1.563t/a。
1)大气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酸性废气水吸收和碱液吸收一般都可使废气达标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含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23m高烟囱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投料口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酸洗废水采用“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沙泥浆水排入洗砂废水处理装置区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建污水站。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后经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周边多为空地,50米内无敏感点,总体而言,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泥饼作为一期制砖材料;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封闭带盖垃圾桶集中收集暂存,定期集送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袋包装桶、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备碱液喷淋塔产生的饱和废水以及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CO、PM10、PM2.5、O3等六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地表水:根据现状监测,龙殿沟地表水监测所监测的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停产,建设单位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加强生产区域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提高员工操作技能。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项目运行、管理提出相应的管理 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案,该应急预案应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并严格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配备个体防护设备,医疗物资,应急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一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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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子镇长昌村委会罗案村东侧 680 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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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扩建的提纯石英砂生产线,位于地块二现堆放原料堆场的地方,不新增用地,扩建后处理固废能力增加24.7万吨/年固废垃圾,新增产品石英砂25万吨/年。
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了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有效措施后,可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相符的。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相符的。 由上可知,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相符性分析 经套核“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选 (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子镇长昌村委会罗案村东侧680米处,由“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可知,项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 (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长镇长昌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过渡期)。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用地范围内,因此建设项目的安排与“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不冲突,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因此,项目建设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是相符的。由于项目用地性质是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如果《 (略) 琼山区 点击查看详情》》 长镇长昌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村域国土空间综合规划图》对项目用地的性质进行了调整,建设单位后期应根据调整后的地类,进行无条件的服从规划调整。
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为:SO2:0.71t/a,NOX:2.95t/a,氟化物1.563t/a。
1)大气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酸性废气水吸收和碱液吸收一般都可使废气达标排放;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含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23m高烟囱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投料口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酸洗废水采用“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沙泥浆水排入洗砂废水处理装置区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建污水站。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后经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周边多为空地,50米内无敏感点,总体而言,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泥饼作为一期制砖材料;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封闭带盖垃圾桶集中收集暂存,定期集送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袋包装桶、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设备碱液喷淋塔产生的饱和废水以及化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临时存放,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CO、PM10、PM2.5、O3等六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地表水:根据现状监测,龙殿沟地表水监测所监测的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停产,建设单位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加强生产区域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提高员工操作技能。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项目运行、管理提出相应的管理 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案,该应急预案应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并严格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配备个体防护设备,医疗物资,应急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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