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示范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安阳县示范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项目由来
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位于安阳县(示范区)站北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西南,地块内迄今为止以农田及田间道为主,农田为水浇地,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2012年后因部分区域拟做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后未进行建设。调查地块现规划为科研用地,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为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提供参考依据, (略) (略) 于2023年11月1日委托河南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地块描述
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位于安阳县(示范区)站北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西南。东至和谐路(春晖路),南至锦泰东大街(安泰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站北大道(龙山大道),面积54307.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7574°,北纬:36.082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农村道路。该宗 (略) (略) 建设用地。
? 过程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掌握地块使用历史,调查地块内迄今为止以农田及田间道为主,农田为水浇地,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2012年后因部分区域拟做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后未进行建设。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农田采用地下水灌溉,农家肥及氮磷钾复合肥搭配使用,常用农药的种类、用量、喷洒时期等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范或指导文件,农业生产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周边生产企业三废处置合理,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规范,且未查询到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环境事件发生,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 结果
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可满足需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可满足后续开发利用的需求。
? 项目由来
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位于安阳县(示范区)站北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西南,地块内迄今为止以农田及田间道为主,农田为水浇地,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2012年后因部分区域拟做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后未进行建设。调查地块现规划为科研用地,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为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提供参考依据, (略) (略) 于2023年11月1日委托河南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地块描述
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位于安阳县(示范区)站北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西南。东至和谐路(春晖路),南至锦泰东大街(安泰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站北大道(龙山大道),面积54307.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47574°,北纬:36.082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农村道路。该宗 (略) (略) 建设用地。
? 过程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掌握地块使用历史,调查地块内迄今为止以农田及田间道为主,农田为水浇地,种植玉米、白菜等农作物;2012年后因部分区域拟做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后未进行建设。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农田采用地下水灌溉,农家肥及氮磷钾复合肥搭配使用,常用农药的种类、用量、喷洒时期等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范或指导文件,农业生产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周边生产企业三废处置合理,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规范,且未查询到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环境事件发生,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 结果
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安阳县(示范区)AD4-2-5-2地块可满足需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可满足后续开发利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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