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你厅《关于申请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应急函〔2023〕1163)收悉。经我委研究并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全区现代化无人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为大震巨灾及“三断”等极端条件下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支撑,原则同意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及所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项目代码:2311-*-25-03-*)。
二、项目为装备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治区本级建设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1套、 (略) 建设中型复合翼无人机救援平台1套。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0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国家增发国债资金,若项目列入增发国债项目清单并获得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支持,剩余建设资金和后期保障运维经费由自治区财政配套解决;若项目未能获得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支持,在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招标方案,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和建设,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按13个月控制。
请你厅据此批复进一步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你厅《关于申请审批〈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应急函〔2023〕1163)收悉。经我委研究并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全区现代化无人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为大震巨灾及“三断”等极端条件下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支撑,原则同意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及所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项目代码:2311-*-25-03-*)。
二、项目为装备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治区本级建设大型无人直升机救援平台1套、 (略) 建设中型复合翼无人机救援平台1套。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0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国家增发国债资金,若项目列入增发国债项目清单并获得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支持,剩余建设资金和后期保障运维经费由自治区财政配套解决;若项目未能获得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支持,在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四、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招标方案,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和建设,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按13个月控制。
请你厅据此批复进一步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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