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卫生院建设项目通信光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3〕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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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卫生院建设项目通信光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3〕243号

饶信发改字〔2023〕243号

(略) 信州 (略) 建设项目通信光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请 (略) 信州 (略) 建设通信光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单位: (略) 信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人代表:汪华军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X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朝阳镇七沙公路以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架空线路273米,新立7米水泥电杆3根;新建管道1548米,新建手孔井(规格:900*1200*1800)共计28个;敷设Φ110镀锌钢管1216米;敷设Φ110PE实壁管5212米;敷设光缆*米(其中:管道敷设12芯36656米,24芯21793米,48芯34882米,144芯3201米;架空敷设12芯3225米,24芯2075米,48芯3660米,144芯230米)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34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86万元,预备费25.3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请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请区卫健委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饶信发改字〔2023〕243号

(略) 信州 (略) 建设项目通信光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报来《关于请 (略) 信州 (略) 建设通信光缆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单位: (略) 信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人代表:汪华军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X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朝阳镇七沙公路以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架空线路273米,新立7米水泥电杆3根;新建管道1548米,新建手孔井(规格:900*1200*1800)共计28个;敷设Φ110镀锌钢管1216米;敷设Φ110PE实壁管5212米;敷设光缆*米(其中:管道敷设12芯36656米,24芯21793米,48芯34882米,144芯3201米;架空敷设12芯3225米,24芯2075米,48芯3660米,144芯230米)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34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86万元,预备费25.3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请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请区卫健委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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