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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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岷 (略) 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

邮编:*

2023年12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岷县源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建设项目

(略) 岷县秦许乡鹿峰村五社43号

岷县源泰 (略)

甘肃绿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加工厂房),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沉淀池等),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运用后生产不同规格的成品砂石料20000m3/a。项目产品主 (略) 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的来源有两部分;一是建筑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二是场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现场搭建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沤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在工程施工场地各设置一座环保厕所,主要收集施工人员内的粪污,定期清掏清运处理。生活洗漱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扬尘防治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要对扬尘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及时足额拨付费用;检查督导监理、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参与项目扬尘防治月度检查并对检查评定结果签字盖章确认把关,对存在的扬尘防治问题隐患,要书面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形成闭环材料留档备查,对拒不整改的监理、施工单位要及时报请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局处理;对于涉及多家平行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要总体负责,统筹协调,明确界定各方责任;

(2)严格落实各类建筑施工工地“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生态;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等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建立落实洒水清扫冲洗或雾化降尘制度措施,重污染及易扬尘天气、工况条件下应增加清扫喷洒频次,保持道路、场地清洁无浮尘;

(4)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土方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尘措施,并及时覆盖或清理。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6)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冲洗设施能够满足各类工程车辆外围尺寸,冲洗压力应能满足冲洗车辆要求;车辆冲洗应定人、定岗,按操作规程冲洗,车辆车厢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确保不带泥带土上路,对所有出场车辆填写建立冲洗台账。冲洗设施在土石方施工前完成设置,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可撤除。

(7)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出口处要定人、定岗进行检查和登记,密闭或覆盖不严密不得驶离现场。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管道的方式清运,严禁临空抛掷,垃圾应集中分类覆盖存放并及时清运;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8)加强施工管理,坚持文明装卸。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由于各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基础施工阶段设备多属高噪声机械。主体施工阶段,噪声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强度高。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用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严禁平地机等强噪声机械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强噪声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企业办公生活区;

③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该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

⑤对严重影响操作工人身心健康的噪声集中区控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2h,对噪声集中区20m范围内作业工人发耳帽、耳塞,以保护耳膜,每年定期对噪声作业区工人进行体检。

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消失,所以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区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施工场地产生的废弃包装,对其中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部分,应分类收集,统一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弃物;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同时,施工方不得私自架设防护架、隔离栏等外延部分;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均会得到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运输、装卸、存储扬尘、进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和成品装卸、存储粉尘,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运输扬尘洒水抑尘,成品区物料采用防尘网覆盖+洒水抑尘;原料堆场物料堆存时采取表面洒水+防尘网覆盖;加工生产线布置在车间之中,进料口、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顶部安装喷水装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加工抑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洗车废水部分损耗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建设单位设置1座总容积300m3沉淀池,对其进行一般防渗及三级隔档措施,作为本项目的三级沉淀池收集洗砂废水,处理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环保厕所1座,粪便委托当地农民清运,生活盥洗废水就地泼洒,自然蒸发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噪声,项目采用定期对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设置于远离敏感点处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厂区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物、泥饼和职工生活垃圾。泥饼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岷 (略) 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

邮编:*

2023年12月29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岷县源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建设项目

(略) 岷县秦许乡鹿峰村五社43号

岷县源泰 (略)

甘肃绿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加工厂房),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沉淀池等),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运用后生产不同规格的成品砂石料20000m3/a。项目产品主 (略) 场。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的来源有两部分;一是建筑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二是场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现场搭建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沤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在工程施工场地各设置一座环保厕所,主要收集施工人员内的粪污,定期清掏清运处理。生活洗漱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扬尘防治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要对扬尘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及时足额拨付费用;检查督导监理、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参与项目扬尘防治月度检查并对检查评定结果签字盖章确认把关,对存在的扬尘防治问题隐患,要书面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形成闭环材料留档备查,对拒不整改的监理、施工单位要及时报请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局处理;对于涉及多家平行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要总体负责,统筹协调,明确界定各方责任;

(2)严格落实各类建筑施工工地“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生态;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等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建立落实洒水清扫冲洗或雾化降尘制度措施,重污染及易扬尘天气、工况条件下应增加清扫喷洒频次,保持道路、场地清洁无浮尘;

(4)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土方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尘措施,并及时覆盖或清理。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6)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冲洗设施能够满足各类工程车辆外围尺寸,冲洗压力应能满足冲洗车辆要求;车辆冲洗应定人、定岗,按操作规程冲洗,车辆车厢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确保不带泥带土上路,对所有出场车辆填写建立冲洗台账。冲洗设施在土石方施工前完成设置,竣工验收完毕后方可撤除。

(7)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出口处要定人、定岗进行检查和登记,密闭或覆盖不严密不得驶离现场。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管道的方式清运,严禁临空抛掷,垃圾应集中分类覆盖存放并及时清运;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8)加强施工管理,坚持文明装卸。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由于各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基础施工阶段设备多属高噪声机械。主体施工阶段,噪声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强度高。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用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严禁平地机等强噪声机械进行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强噪声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企业办公生活区;

③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该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

⑤对严重影响操作工人身心健康的噪声集中区控制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2h,对噪声集中区20m范围内作业工人发耳帽、耳塞,以保护耳膜,每年定期对噪声作业区工人进行体检。

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消失,所以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区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施工场地产生的废弃包装,对其中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部分,应分类收集,统一运送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弃物;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同时,施工方不得私自架设防护架、隔离栏等外延部分;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均会得到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运输、装卸、存储扬尘、进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和成品装卸、存储粉尘,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运输扬尘洒水抑尘,成品区物料采用防尘网覆盖+洒水抑尘;原料堆场物料堆存时采取表面洒水+防尘网覆盖;加工生产线布置在车间之中,进料口、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顶部安装喷水装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加工抑尘废水全部蒸发损耗;洗车废水部分损耗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砂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建设单位设置1座总容积300m3沉淀池,对其进行一般防渗及三级隔档措施,作为本项目的三级沉淀池收集洗砂废水,处理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环保厕所1座,粪便委托当地农民清运,生活盥洗废水就地泼洒,自然蒸发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噪声,项目采用定期对生产设备维修和保养;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优化设备布局,将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设置于远离敏感点处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厂区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物、泥饼和职工生活垃圾。泥饼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润滑油/桶和含油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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