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一光荣院医养结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庆市第一光荣院医养结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略) 医养结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 传真:0556-*
地址: (略) 北部新城政务新区大楼西二楼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养结合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秀区杨 (略) 道西50米, (略) 内
建设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470.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520平方米。 (略) (略) 内部荣军楼(5、6号楼)进行医养结合改造升级,改造面积2460平方米,床位100张(其中70张用于医疗床位,30张用于失能老人护理,护理床位不具备医疗功能);对部分功能用房进行同步改造,改造面积860平方米;对室外活动场地进行改造,改造面积3200平方米;同时配套改造供配电、设备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其他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医院浑浊空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医院浑浊空气经过消毒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废水、医疗床位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即非病区污水)。
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规模35m3/d)处理后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来自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内部交通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隔声作用,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及屏蔽后,声环境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医疗废物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药物、药品、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方可清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宜秀区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 (略) (略) 医养结合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56-* 传真:0556-*
地址: (略) 北部新城政务新区大楼西二楼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养结合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宜秀区杨 (略) 道西50米, (略) 内
建设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环评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470.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520平方米。 (略) (略) 内部荣军楼(5、6号楼)进行医养结合改造升级,改造面积2460平方米,床位100张(其中70张用于医疗床位,30张用于失能老人护理,护理床位不具备医疗功能);对部分功能用房进行同步改造,改造面积860平方米;对室外活动场地进行改造,改造面积3200平方米;同时配套改造供配电、设备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其他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医院浑浊空气。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医院浑浊空气经过消毒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门诊废水、医疗床位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即非病区污水)。
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规模35m3/d)处理后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来自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内部交通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隔声作用,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及屏蔽后,声环境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医疗废物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药物、药品、检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方可清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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