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爱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及单体调整设计方案公示-发布时间
安徽爱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及单体调整设计方案公示-发布时间
一、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略) (略) 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内。原规划已于2023年7月备案,用地内 1#、2#车间及 1-3#厂房、已建厂房、研发楼及办公楼均为已建建筑。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划设计内容建设,现状3#车间与相邻企业建筑单体之间的消防间距及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略) 政府、宣州区政府、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诉求,受建设单位委托,将未按原规划建设的3#车间及现状已建的一栋钢结构厂房进行调整。安徽 (略) (略) 城市综 (略) (建筑工程*级)编制了该方案。
二、调整内容
经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并取得项目用地相邻企业的同意,对原规划进行如下调整:
1、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按3#车间现状布置;
2、消防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采取与西侧企业建筑单体相邻的一面墙体设计为9mm厚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盐板防火墙的措施,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小于3.0h;屋面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h的岩棉彩钢瓦屋面,以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原方案确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72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3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039.1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368.4平方米;建筑密度52.68%;容积率1.17;绿地率4.21%。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72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68.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414.7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703.38平方米;建筑密度53.91%;容积率1.2;绿地率3.76%。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8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3年1月8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安徽 (略) (略) (略) 宣州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内。原规划已于2023年7月备案,用地内 1#、2#车间及 1-3#厂房、已建厂房、研发楼及办公楼均为已建建筑。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划设计内容建设,现状3#车间与相邻企业建筑单体之间的消防间距及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略) 政府、宣州区政府、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诉求,受建设单位委托,将未按原规划建设的3#车间及现状已建的一栋钢结构厂房进行调整。安徽 (略) (略) 城市综 (略) (建筑工程*级)编制了该方案。
二、调整内容
经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并取得项目用地相邻企业的同意,对原规划进行如下调整:
1、建筑退让用地红线按3#车间现状布置;
2、消防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采取与西侧企业建筑单体相邻的一面墙体设计为9mm厚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盐板防火墙的措施,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小于3.0h;屋面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h的岩棉彩钢瓦屋面,以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原方案确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72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3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039.1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368.4平方米;建筑密度52.68%;容积率1.17;绿地率4.21%。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总用地面积272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968.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414.7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703.38平方米;建筑密度53.91%;容积率1.2;绿地率3.76%。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8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3年1月8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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