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云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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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云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马厂镇黄庵行政村黄庵街道275号;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山 (略) ;

项目概况:安徽 (略) 投资2000万元租 (略) (略) 全椒县马厂镇黄庵行政村黄庵街道275号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场地建设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购置水泥罐、搅拌机、装包机等主要设备生产建筑地坪材料,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万吨建筑地坪材料的产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呼吸粉尘、拆包、投料粉尘和装袋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项目共设置有4个水泥筒仓,各筒仓顶部均配备1套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筒仓粉尘处理后排放。

项目共设置4条建筑地坪材料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均设置3个搅拌机,2个装包机,1#、2#生产线拆包、投料、装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脉冲带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生产线拆包、投料、装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脉冲带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未完全收集的拆包、投料、装袋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生产厂房内排放;车辆运输粉尘经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直接以无组织形式在厂区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无外排。绿化用水全部下渗、蒸发,无废水产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搅拌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最大声级值约为90dB(A)。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相关的对策措施后对厂界的最大影响值为56.3dB(A),对敏感点的最大影响值为53.6dB(A),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建成运营后厂界东、南、西、北侧及北侧沿街居民点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渣、泥饼、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渣、泥饼、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全椒县马厂镇黄庵行政村黄庵街道275号;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山 (略) ;

项目概况:安徽 (略) 投资2000万元租 (略) (略) 全椒县马厂镇黄庵行政村黄庵街道275号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场地建设建筑地坪材料加工项目。购置水泥罐、搅拌机、装包机等主要设备生产建筑地坪材料,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万吨建筑地坪材料的产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呼吸粉尘、拆包、投料粉尘和装袋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项目共设置有4个水泥筒仓,各筒仓顶部均配备1套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筒仓粉尘处理后排放。

项目共设置4条建筑地坪材料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均设置3个搅拌机,2个装包机,1#、2#生产线拆包、投料、装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脉冲带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4#生产线拆包、投料、装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脉冲带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未完全收集的拆包、投料、装袋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生产厂房内排放;车辆运输粉尘经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直接以无组织形式在厂区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排放。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无外排。绿化用水全部下渗、蒸发,无废水产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搅拌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生产设备,最大声级值约为90dB(A)。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相关的对策措施后对厂界的最大影响值为56.3dB(A),对敏感点的最大影响值为53.6dB(A),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建成运营后厂界东、南、西、北侧及北侧沿街居民点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渣、泥饼、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渣、泥饼、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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