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信宜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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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信宜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拨分配方案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及《关于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茂财综〔2023〕29号)等精神, (略) 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情况

  本次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417.2216万元。其中: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为383.7066万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33.5150万元。

  二、补助对象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规定: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补助具体 (略) 综合运输服务系统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运营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具体 (略) 综合运输服务系统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

  三、分配方案:

  一是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383.7066万元。其 (略) 交通 (略) (略) 29.4599万元, (略) (略) (略) 253.552万元, (略) (略) 100.6947万元。

   (略) (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33.5150万元。

  三、补助资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的精神, (略) (略) 县补贴资金的分配方式,确定本次资金的统筹分配原则: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的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 (略) 农村道路客运的实际运营情况,本次补贴将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数、运营里程等进行统筹分配,划拨至相关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分配计算公式:各公司补贴资金=市下拨农客费改税资金÷全市农客车辆行驶总里程×公司农客车辆行驶总里程。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 (略) 综合信息平台新能源公交车在册营运的车辆数、运营里程实际情况,本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划拨至经营新能源公交车的公交企业。

  四、补助资金发放

  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 (略) 财政局直接划拨到相关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公交企业的银行账户。

  附件:

  1、《202 (略) 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

  2、《2022年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

  3、《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及《关于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茂财综〔2023〕29号)等精神, (略) 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情况

  本次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为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共417.2216万元。其中:

  (一)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为383.7066万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33.5150万元。

  二、补助对象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规定: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补助具体 (略) 综合运输服务系统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运营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助具体 (略) 综合运输服务系统2022年9月30日23时59分在册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

  三、分配方案:

  一是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383.7066万元。其 (略) 交通 (略) (略) 29.4599万元, (略) (略) (略) 253.552万元, (略) (略) 100.6947万元。

   (略) (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33.5150万元。

  三、补助资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的精神, (略) (略) 县补贴资金的分配方式,确定本次资金的统筹分配原则:

  (一)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的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 (略) 农村道路客运的实际运营情况,本次补贴将根据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数、运营里程等进行统筹分配,划拨至相关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分配计算公式:各公司补贴资金=市下拨农客费改税资金÷全市农客车辆行驶总里程×公司农客车辆行驶总里程。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 (略) 综合信息平台新能源公交车在册营运的车辆数、运营里程实际情况,本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划拨至经营新能源公交车的公交企业。

  四、补助资金发放

  本次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 (略) 财政局直接划拨到相关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公交企业的银行账户。

  附件:

  1、《202 (略) 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

  2、《2022年新能源公交车涨价补贴资金(预拨)分配表》

  3、《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 (略) 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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