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号关于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号关于桐柏兴源矿业有限公司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namespace prefix = "o" />
关于 (略) 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2023]49号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南阳荣青环境 (略) 对于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3]025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位于桐柏县淮源镇老湾村。建设规模:新建1座尾矿库(三等尾矿库),有效库容为306.96万m3,同步建设防渗、护坡、排水及泄洪等工程。该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要求你公司采取在尾矿库周围设置多点位高位洒水喷头定期洒水抑尘,尾矿堆存过程中分区、分块堆存,对于摊铺作业未扰动区域加盖遮网覆盖,同时对库区表面洒水抑尘,摊铺作业要求全程湿法作业,保持分区作业面湿润,经治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和《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级企业排放限要求。
2、废水
项目新建2000m3压滤池1座,2000m3高位水池1座以及3000m3回水池1座,配套尾矿库浓密压滤水和尾矿库淋滤水的收集。尾矿压滤水经压滤池沉淀处理后由泵打入到高位水池,最后返回生产工序(主用选矿)使用;尾矿库雨季淋滤水经回水池收集后由泵打入到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施肥。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你公司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将尾矿压滤池、高位水池和回水池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压滤车间和截排水沟设为一般防渗区。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压滤机、浓密机、回水泵和输送泵运行产生的噪声,要求项目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尾矿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输送至尾矿库中堆存;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转运至附近村组垃圾中转点进行集中处置。
四、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干堆尾矿库建设项目,要求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 和《 (略) 矿山采选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你公司落实尾矿库三级防控(车间、库区和流域)体系建设,进行分级防控。依据环保部发布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4号令)文件要求,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营运期加强对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次扩建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变更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3年12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namespace prefix = "o" />
关于 (略) 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桐环审[2023]49号
(略) :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南阳荣青环境 (略) 对于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3]025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西沟干式堆存尾矿库建设项目,位于桐柏县淮源镇老湾村。建设规模:新建1座尾矿库(三等尾矿库),有效库容为306.96万m3,同步建设防渗、护坡、排水及泄洪等工程。该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要求你公司采取在尾矿库周围设置多点位高位洒水喷头定期洒水抑尘,尾矿堆存过程中分区、分块堆存,对于摊铺作业未扰动区域加盖遮网覆盖,同时对库区表面洒水抑尘,摊铺作业要求全程湿法作业,保持分区作业面湿润,经治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和《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级企业排放限要求。
2、废水
项目新建2000m3压滤池1座,2000m3高位水池1座以及3000m3回水池1座,配套尾矿库浓密压滤水和尾矿库淋滤水的收集。尾矿压滤水经压滤池沉淀处理后由泵打入到高位水池,最后返回生产工序(主用选矿)使用;尾矿库雨季淋滤水经回水池收集后由泵打入到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用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地施肥。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你公司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将尾矿压滤池、高位水池和回水池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压滤车间和截排水沟设为一般防渗区。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压滤机、浓密机、回水泵和输送泵运行产生的噪声,要求项目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尾矿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输送至尾矿库中堆存;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转运至附近村组垃圾中转点进行集中处置。
四、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干堆尾矿库建设项目,要求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 和《 (略) 矿山采选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你公司落实尾矿库三级防控(车间、库区和流域)体系建设,进行分级防控。依据环保部发布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4号令)文件要求,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事故类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营运期加强对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次扩建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变更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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