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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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

通讯地址: (略) 御东 (略) 政务大厅四楼第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富凯鸿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2号

2023.12.29

2

关于广 (略) 梁庄乡刘家沟

闪长岩矿80万t/a闪长岩开采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3号

2023.12.29

3

(略) 新荣区鑫旺综合加工厂年加工

处理3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4号

2023.12.29

4

关于大同县站增建到发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5号

2023.12.29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2号.docx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3号.doc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4号.doc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5号.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

通讯地址: (略) 御东 (略) 政务大厅四楼第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富凯鸿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2号

2023.12.29

2

关于广 (略) 梁庄乡刘家沟

闪长岩矿80万t/a闪长岩开采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3号

2023.12.29

3

(略) 新荣区鑫旺综合加工厂年加工

处理3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4号

2023.12.29

4

关于大同县站增建到发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3〕95号

2023.12.29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2号.docx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3号.doc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4号.doc
同环函(服务)2023年第9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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