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3〕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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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3〕298号

饶信发改字〔2023〕298号

关于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收悉。随着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综合性农业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量,且其生产的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相对于传统的农产品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本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基本同意《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 (略) 信州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法人代表:朱鑫飞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N

项目代码:22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沙溪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度投资350万元,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沥青纵三路、规划二路)、箱涵工程、农业设施用房基础建设10200平方米(温室大棚改造一一生活馆、温室大棚改造一一研学基地);2024年度投资8472万元建设道路体系、灌溉系统建设、智能化系统。道路体系:道路工程面积27738平方米、公交驿站及停车场面积8600平方米:桥梁427平方米、箱涵78米;灌溉系统建设:给水管3850米,污水管2260米,雨水管2850米,灌溉*平方米,河道驳砍3150米,边坡修复38260平方米;智能化系统包含强电工程、弱电工程、10KV高压线迁移、3.5KV高压线迁移、温室大棚改造10200平方米。2025年度投资14678万元,建设3000亩智能化大棚。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债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三年。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投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拖,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续。

十、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饶信发改字〔2023〕298号

关于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收悉。随着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综合性农业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量,且其生产的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相对于传统的农产品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本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基本同意《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州区综合性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 (略) 信州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法人代表:朱鑫飞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N

项目代码:22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沙溪镇

四、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度投资350万元,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沥青纵三路、规划二路)、箱涵工程、农业设施用房基础建设10200平方米(温室大棚改造一一生活馆、温室大棚改造一一研学基地);2024年度投资8472万元建设道路体系、灌溉系统建设、智能化系统。道路体系:道路工程面积27738平方米、公交驿站及停车场面积8600平方米:桥梁427平方米、箱涵78米;灌溉系统建设:给水管3850米,污水管2260米,雨水管2850米,灌溉*平方米,河道驳砍3150米,边坡修复38260平方米;智能化系统包含强电工程、弱电工程、10KV高压线迁移、3.5KV高压线迁移、温室大棚改造10200平方米。2025年度投资14678万元,建设3000亩智能化大棚。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债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三年。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投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拖,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续。

十、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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