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单元17-03公共绿地项目行业意见的批复
关于新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单元17-03公共绿地项目行业意见的批复
(略) 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 (略) 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单元17-03公共绿地项目行业意见的请示》(静绿〔2023〕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体指标
(略) 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单元17-03地 (略) (略) 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单元17-03地块,东至云秀路,南至云飞东路,西至17-01公共绿地、17-02地块,北至17-02地块、江场路,为新建公共绿地。
总用地面积约为22654.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占总用地面积为100%)。其中绿化面积为14752.8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为65.12%);园路及广场铺装面积为4606.51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为20.33%。含廊架投影面积138.24平方米,高度3.37米; 含2座人行天桥投影面积分别为28平方米和125平方米,最高高度分别为3.65米和6米),地面建筑占地面积共计3294.76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为14.54%),其中:保留厂房占地面积2936平方米、保留烟囱(含烟道)占地面积45.8平方米、保留碉堡占地面积11.7平方米、新建一座地上道班房占地面积149.72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225平方米,高度8.45米,屋顶绿化面积40.8平方米,含环卫设施一处,公共厕所一处,同时兼具绿化、河道、市政功能)、垃圾房占地面积10平方米(一层,高度2.5米)、地下停车库出地面建筑占地面积141.54平方米(其中楼梯间一层,占地面积43.08平方米,高度3.2米;电梯井一层,占地面积10.15平方米,高度5.1米;采光井一层,占地面积80.04平方米,高度1.55米;设备井一层,占地面积8.27平方米,平均高度3米)。地下公共停车库(含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3291.5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审定为准),公共停车位90个(具体数量以交通管理部门审定为准)。
二、绿地设计要求
(一)根据沪绿容〔2023〕221 号《 (略) (略) 容管理局 (略) 北高新园区(东部片区)新建公共绿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以及绿地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需进一步优化。
(二)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相邻地块的道路沟通,竖向设计应相互衔接。
(三)本项目实施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的地下保护范围,需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符合并满足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四)园路、人行天桥应具有无障碍通行功能,并符合《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相关要求。
(五)绿地内保留厂房功能为游客服务,应对公众开放,投入使用后应符合审批、公益性要求。
(六)绿地应建设1个III类应急避难场所(具体以民防办审定为准)。
(七)道班房应设置太阳能光伏设备(具体以发改委、建管委审定为准)。
(八)同步实施给排水、照明、电气等配套工程。
(九)绿地设计应以植物造景为主, (略) 对公园绿地植物造景的“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要求,打造具有春景秋色的公共绿地生态景观, (略) 北高新园区(东部片区)绿地相协调。
除上述要求外,其他涉及规划、市政、交通、人防、质监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相关部门同意,并予以落实。
三、根据静府办告〔2021〕92号, (略) 北高新集团负责代建。项目竣工后需办理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开竣工时间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特此批复。
静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略) 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 (略) 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单元17-03公共绿地项目行业意见的请示》(静绿〔2023〕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体指标
(略) 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单元17-03地 (略) (略) 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单元17-03地块,东至云秀路,南至云飞东路,西至17-01公共绿地、17-02地块,北至17-02地块、江场路,为新建公共绿地。
总用地面积约为22654.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占总用地面积为100%)。其中绿化面积为14752.8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为65.12%);园路及广场铺装面积为4606.51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为20.33%。含廊架投影面积138.24平方米,高度3.37米; 含2座人行天桥投影面积分别为28平方米和125平方米,最高高度分别为3.65米和6米),地面建筑占地面积共计3294.76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为14.54%),其中:保留厂房占地面积2936平方米、保留烟囱(含烟道)占地面积45.8平方米、保留碉堡占地面积11.7平方米、新建一座地上道班房占地面积149.72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225平方米,高度8.45米,屋顶绿化面积40.8平方米,含环卫设施一处,公共厕所一处,同时兼具绿化、河道、市政功能)、垃圾房占地面积10平方米(一层,高度2.5米)、地下停车库出地面建筑占地面积141.54平方米(其中楼梯间一层,占地面积43.08平方米,高度3.2米;电梯井一层,占地面积10.15平方米,高度5.1米;采光井一层,占地面积80.04平方米,高度1.55米;设备井一层,占地面积8.27平方米,平均高度3米)。地下公共停车库(含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3291.5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审定为准),公共停车位90个(具体数量以交通管理部门审定为准)。
二、绿地设计要求
(一)根据沪绿容〔2023〕221 号《 (略) (略) 容管理局 (略) 北高新园区(东部片区)新建公共绿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以及绿地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需进一步优化。
(二)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相邻地块的道路沟通,竖向设计应相互衔接。
(三)本项目实施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的地下保护范围,需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符合并满足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四)园路、人行天桥应具有无障碍通行功能,并符合《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相关要求。
(五)绿地内保留厂房功能为游客服务,应对公众开放,投入使用后应符合审批、公益性要求。
(六)绿地应建设1个III类应急避难场所(具体以民防办审定为准)。
(七)道班房应设置太阳能光伏设备(具体以发改委、建管委审定为准)。
(八)同步实施给排水、照明、电气等配套工程。
(九)绿地设计应以植物造景为主, (略) 对公园绿地植物造景的“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要求,打造具有春景秋色的公共绿地生态景观, (略) 北高新园区(东部片区)绿地相协调。
除上述要求外,其他涉及规划、市政、交通、人防、质监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相关部门同意,并予以落实。
三、根据静府办告〔2021〕92号, (略) 北高新集团负责代建。项目竣工后需办理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开竣工时间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1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特此批复。
静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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