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受理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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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受理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批复文号

环评文件简本

告知承诺的申请

批复文件

1

嵊泗县枸杞乡喜沙宾馆建设项目

(略) 嵊泗县枸杞乡奇观村渔光弄38号

嵊泗县枸杞乡喜沙宾馆

浙江 (略)

2023-12-29

舟环嵊建审〔2023〕20号



关于嵊泗县枸杞乡喜沙宾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审批办证中心)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批复文号

环评文件简本

告知承诺的申请

批复文件

1

嵊泗县枸杞乡喜沙宾馆建设项目

(略) 嵊泗县枸杞乡奇观村渔光弄38号

嵊泗县枸杞乡喜沙宾馆

浙江 (略)

2023-12-29

舟环嵊建审〔2023〕20号



关于嵊泗县枸杞乡喜沙宾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审批办证中心)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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