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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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27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3年12月27日受理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3年12月27日环评文件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1

绿色安全生产*苯二异氰酸酯中试技术开发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江 (略)

江苏环保产 (略)

1-1.江 (略) 绿色安全生产*苯二异氰酸酯中试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1-2.删除不宜公开的信息说明.pdf

1-3.公众参与说明.pdf

2

新建东米鸡场项目

(略) 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云港 (略)

江苏 (略)

2-1.连云港 (略) 新建东米鸡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2.公众参与说明.pdf

3

东升鸡场新建项目

(略) 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云港 (略)

江苏 (略)

3-1.连云港 (略) 东升鸡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3-2.公众参与说明.pdf

4

实验室改造项目

(略) 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江苏农 (略)

江苏 (略)

4.江苏农 (略) 实验室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5

新增液化烃

管线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连云 (略)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5.连云 (略) 新增液化烃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2023年12月27日受理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3年12月27日环评文件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1

绿色安全生产*苯二异氰酸酯中试技术开发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江 (略)

江苏环保产 (略)

1-1.江 (略) 绿色安全生产*苯二异氰酸酯中试技术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1-2.删除不宜公开的信息说明.pdf

1-3.公众参与说明.pdf

2

新建东米鸡场项目

(略) 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云港 (略)

江苏 (略)

2-1.连云港 (略) 新建东米鸡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2.公众参与说明.pdf

3

东升鸡场新建项目

(略) 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云港 (略)

江苏 (略)

3-1.连云港 (略) 东升鸡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3-2.公众参与说明.pdf

4

实验室改造项目

(略) 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江苏农 (略)

江苏 (略)

4.江苏农 (略) 实验室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5

新增液化烃

管线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连云 (略)

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略)

5.连云 (略) 新增液化烃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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