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港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管线增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荆州港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管线增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荆州港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管线增项)”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环境影响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荆州港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管线增项)
建设单位:湖北荆楚 (略)
建设地点: (略) 江陵县临江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泊位部分装卸管线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新增物料醋酸、DMF装卸需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荆楚 (略)
联系人:姜梦秋;电话:*;邮箱:*@*q.com
地 址: (略) 江陵县富民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谋创 (略)
联 系 人:王 工
联系电话:027-*,邮箱:*@*q.com
地 址: (略) 武昌区徐东路50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可在填写公众意见表后按第二、三条联系方式采用email方式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荆州港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管线增项)”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环境影响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荆州港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管线增项)
建设单位:湖北荆楚 (略)
建设地点: (略) 江陵县临江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江陵石化码头工程4#5#泊位部分装卸管线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新增物料醋酸、DMF装卸需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荆楚 (略)
联系人:姜梦秋;电话:*;邮箱:*@*q.com
地 址: (略) 江陵县富民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谋创 (略)
联 系 人:王 工
联系电话:027-*,邮箱:*@*q.com
地 址: (略) 武昌区徐东路50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可在填写公众意见表后按第二、三条联系方式采用email方式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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