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生产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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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生产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健身器材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壮威路8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中标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租赁即墨区和顺机械 (略)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壮威路8号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780m2,建筑面积4780m2。项目职工定员8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本项目产品为杠铃片、橡胶阻力带、哑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密炼区、开炼区、压力成型区均密闭。小料解包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炼胶、压力成型及预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至 “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速率要求;DA00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造业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的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速率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设备间接冷却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蓝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CODCr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无毒无害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残次品及废胶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交联剂(DCP)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液压油包装桶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沾染机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健身器材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壮威路8号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中标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租赁即墨区和顺机械 (略) 即墨区蓝村街道办事处壮威路8号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4780m2,建筑面积4780m2。项目职工定员8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本项目产品为杠铃片、橡胶阻力带、哑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密炼区、开炼区、压力成型区均密闭。小料解包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炼胶、压力成型及预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至 “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速率要求;DA001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造业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的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速率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界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设备间接冷却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蓝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CODCr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无毒无害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残次品及废胶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场所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交联剂(DCP)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液压油包装桶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沾染机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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