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昶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徽昶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徽 (略) 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3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
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1-*
建设地点: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崇文路377号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381.12平方米,新建研磨车间、机加工车间、压铸车间以及行政办公楼,购置压铸机、集中熔化炉、立式抛丸机以及CNC加工机床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期禁止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营运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脱模废水、清洗废水、废切削液以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厂区废水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厂区污水处理站应专人负责,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厂区内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金属熔化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脱模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油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同时加强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小无组织排放。熔化、压铸以及保温等工序颗粒物、SO2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燃气炉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参照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工业炉窑标准要求,抛丸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及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附录A.1的标准要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 (略) 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镁合金炉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炉熔化再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污泥以及废包装桶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
(五)加强厂区绿化工作,提高厂区绿化率,做好生态补偿工作。
(六)做好清洁生产工作,严禁采用国家淘汰的落后原料、工艺、设备,优化设备选型和工艺路线,严格控制物耗、能耗、水耗、产污量等相关指标。
(七)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在运营过程中,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3-*-04-01-*)等。
关于《安徽 (略) 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3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项目
项目项目代码:2203-*-04-01-*
建设地点: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崇文路377号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381.12平方米,新建研磨车间、机加工车间、压铸车间以及行政办公楼,购置压铸机、集中熔化炉、立式抛丸机以及CNC加工机床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件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5G滤波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施工期禁止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地表水体,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分类收集处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营运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脱模废水、清洗废水、废切削液以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厂区废水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厂区污水处理站应专人负责,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厂区内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采取道路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优化运输路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营运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金属熔化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脱模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油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同时加强车间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小无组织排放。熔化、压铸以及保温等工序颗粒物、SO2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燃气炉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参照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工业炉窑标准要求,抛丸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对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及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附录A.1的标准要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
(三)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规定;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 (略) 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镁合金炉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炉熔化再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污泥以及废包装桶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
(五)加强厂区绿化工作,提高厂区绿化率,做好生态补偿工作。
(六)做好清洁生产工作,严禁采用国家淘汰的落后原料、工艺、设备,优化设备选型和工艺路线,严格控制物耗、能耗、水耗、产污量等相关指标。
(七)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在运营过程中,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3-*-04-0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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