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洲际晟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铜陵洲际晟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地点

铜陵经开区福茂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

铜陵洲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区福茂产业园内,拟租赁安徽鹏华 (略) 空地,空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以废旧三元锂电池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为原料,经过检测、放电、拆解、重组后得到产品梯次利用电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放电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立体仓库、原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固废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环保工程。具体在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均建设1条退役动力电池包拆解线、1条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Pack生产线和1条退役动力电池老化设备分容测试线;在放电车间配置1套MES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可年梯次利用退役动力电池5万吨,并形成年产4万吨电池包(含16000吨储能类电池包、16000吨小动力电池包和8000吨小3C类电池包)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和营商环境促进局出具的评估报告,在有效实施《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退役动力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从严控制拟回收利用退役动力电池的来源、类别和性质。按照《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略) 《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技术规范》(DB34/T 3077-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有关要求,电池入厂前应进行检测,严禁回收危害性大、危害特性不明或属于危险废物的电池,不得回收破损或含有液体冷却装置的电池。退役动力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进行放电处理。退役动力电池及其处理产物在厂内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并按照环保、安全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入厂退役动力电池包、各类电池包产品、破损及不合格电芯等物料暂存场所;严格控制各类电池、电芯以及模块厂内贮存间距和贮存时间。建立完善的梯次产品回收体系,保障报废梯次产品的规范回收,对于生产、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动力蓄电池、报废梯次产品等,按照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处理,不得擅自拆解电芯或随意丢弃、处置等。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切割、焊接等产尘环节的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梯次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零部件和材料进行分类收集,并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等情况。废BMS线路板、破损电芯、废润滑油(桶)、废吸附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破损电芯应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放并及时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不可利用电芯交有资质的再生利用企业处置。金属配件、废塑料件、废线束等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

(六)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沉淀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并加强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废水、消防水和泄漏物料等全部得到截留或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避免电池电解液泄漏或电池自燃引起环境风险,电池充放电场所应做好通风且配备消防必备品,充放电设备应具备温度检测、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单通道启停等功能,以保证充放电作业安全进行。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条件综合性分析等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要组织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及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四、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五、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六、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八、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九、请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等要求,落实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开发区安环局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63.com

附件: 《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023年12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地点

铜陵经开区福茂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

铜陵洲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铜陵经开区福茂产业园内,拟租赁安徽鹏华 (略) 空地,空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以废旧三元锂电池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为原料,经过检测、放电、拆解、重组后得到产品梯次利用电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放电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立体仓库、原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固废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环保工程。具体在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均建设1条退役动力电池包拆解线、1条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Pack生产线和1条退役动力电池老化设备分容测试线;在放电车间配置1套MES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可年梯次利用退役动力电池5万吨,并形成年产4万吨电池包(含16000吨储能类电池包、16000吨小动力电池包和8000吨小3C类电池包)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和营商环境促进局出具的评估报告,在有效实施《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退役动力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利用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从严控制拟回收利用退役动力电池的来源、类别和性质。按照《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略) 《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技术规范》(DB34/T 3077-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有关要求,电池入厂前应进行检测,严禁回收危害性大、危害特性不明或属于危险废物的电池,不得回收破损或含有液体冷却装置的电池。退役动力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进行放电处理。退役动力电池及其处理产物在厂内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并按照环保、安全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入厂退役动力电池包、各类电池包产品、破损及不合格电芯等物料暂存场所;严格控制各类电池、电芯以及模块厂内贮存间距和贮存时间。建立完善的梯次产品回收体系,保障报废梯次产品的规范回收,对于生产、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动力蓄电池、报废梯次产品等,按照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处理,不得擅自拆解电芯或随意丢弃、处置等。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切割、焊接等产尘环节的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梯次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零部件和材料进行分类收集,并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等情况。废BMS线路板、破损电芯、废润滑油(桶)、废吸附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破损电芯应采用专用容器单独存放并及时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不可利用电芯交有资质的再生利用企业处置。金属配件、废塑料件、废线束等一般固废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

(六)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和沉淀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并加强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按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废水、消防水和泄漏物料等全部得到截留或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避免电池电解液泄漏或电池自燃引起环境风险,电池充放电场所应做好通风且配备消防必备品,充放电设备应具备温度检测、自动报警、自动断电、单通道启停等功能,以保证充放电作业安全进行。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在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条件综合性分析等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要组织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及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四、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五、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六、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八、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九、请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等要求,落实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开发区安环局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63.com

附件: 《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铜陵洲 (略) 年梯次利用50000吨退役动力电池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023年12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