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16号宁蒗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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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16号宁蒗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负责建设的宁蒗县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宁蒗县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位于宁蒗县永宁乡落水村委会沿泸沽湖的3个自然村落(三家村、吕家湾、山垮村),分六个标段(三家村、吕家湾、山垮村北面、山垮村南面、入户管道、工程用电变压器安装工程)进行施工,2018年5月起六个标段*续开工,至2021年7月全部竣工验收。2017年9月12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丽发改地区〔2017〕437号),估算总投资1332.64万元,后经扩大项目建设规模,于2017年11月8日,经宁蒗县发改局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宁发改复〔2017〕308号),估算总投资6776.84万元,宁蒗县发改局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宁发改复〔2018〕243号),概算总投资6576.14万元。根据建设单位的账面资料和结算资料反映,截至2022年12月22日,项目完成投资5718.54万元,其中:建安投资5253.84万元,待摊投资464.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执行了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取得风景名胜区选址意见书及建设许可,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虚假招投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10.25万元。

1.五个施工标段多计结算价款1132.99万元。

2.多计三家村标段监理费32.76万元。

3.多计设计费44.5万元。

(二)山垮村北面标段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88.47万元,多付72.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山垮村北面、三家村两个施工标段虚假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5119.79万元。

2.结算审计服务机构在竞争性谈判中涉嫌串通投标。

3.未 (略) 采购中选公告确定事项签订合同,合同金额超采购金额17.52万元。

(四)山垮村北面标段设备供货商开具的发票中涉及11.2万元虚假发票。

(五)三家村施工标段一体化泵站涉嫌虚假询价,且采购价格虚高。

(六)未达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仍全额付款,涉及金额7万元。

(七)建设内容规模调整后仍按原规模内容办理审批手续。

(八)扩大范围列支建设成本14.71万元。

(九)未按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 (略)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二是结余资金应当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交回财政,三是加强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合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210.25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进行整改,已按实际投资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结算,并收回部分多付工程款及监理费(山垮南标段已收回75万元,吕家湾标段已收回9.7万元,电力标段已收回0.43万元,监理费已收回3万元);对建设内容规模调整后仍按原规模内容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建设单位已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整改,一是向林草部门书面函告调整情况,林草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加强项目管理,杜绝今后发生此类情况,二是被审计单位已补充编制项目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三是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的政策调整,按照2021年版环评分类管理目录要求,本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扩大范围列支建设成本14.71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账务调整,完成整改;对未按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的问题,由于项目已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制定并学习了《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承诺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大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督促管理力度,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对山垮村北面标段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88.47万元,多付72.78万元的问题,对山垮村北面、三家村两个施工标段虚假招投标的问题,对结算审计服务机构在竞争性谈判中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未 (略) 采购中选公告确定事项签订合同的问题,山垮村北面标段设备供货商开具的发票中涉及11.2万元虚假发票的问题,对三家村施工标段一体化泵站涉嫌虚假询价,且采购价格虚高的问题,对未达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仍全额付款的问题,已全部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略) 审计局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负责建设的宁蒗县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宁蒗县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位于宁蒗县永宁乡落水村委会沿泸沽湖的3个自然村落(三家村、吕家湾、山垮村),分六个标段(三家村、吕家湾、山垮村北面、山垮村南面、入户管道、工程用电变压器安装工程)进行施工,2018年5月起六个标段*续开工,至2021年7月全部竣工验收。2017年9月12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丽发改地区〔2017〕437号),估算总投资1332.64万元,后经扩大项目建设规模,于2017年11月8日,经宁蒗县发改局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宁发改复〔2017〕308号),估算总投资6776.84万元,宁蒗县发改局批准项目初步设计(宁发改复〔2018〕243号),概算总投资6576.14万元。根据建设单位的账面资料和结算资料反映,截至2022年12月22日,项目完成投资5718.54万元,其中:建安投资5253.84万元,待摊投资464.7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执行了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取得风景名胜区选址意见书及建设许可,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虚假招投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210.25万元。

1.五个施工标段多计结算价款1132.99万元。

2.多计三家村标段监理费32.76万元。

3.多计设计费44.5万元。

(二)山垮村北面标段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88.47万元,多付72.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山垮村北面、三家村两个施工标段虚假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5119.79万元。

2.结算审计服务机构在竞争性谈判中涉嫌串通投标。

3.未 (略) 采购中选公告确定事项签订合同,合同金额超采购金额17.52万元。

(四)山垮村北面标段设备供货商开具的发票中涉及11.2万元虚假发票。

(五)三家村施工标段一体化泵站涉嫌虚假询价,且采购价格虚高。

(六)未达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仍全额付款,涉及金额7万元。

(七)建设内容规模调整后仍按原规模内容办理审批手续。

(八)扩大范围列支建设成本14.71万元。

(九)未按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 (略) 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二是结余资金应当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交回财政,三是加强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合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210.25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进行整改,已按实际投资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结算,并收回部分多付工程款及监理费(山垮南标段已收回75万元,吕家湾标段已收回9.7万元,电力标段已收回0.43万元,监理费已收回3万元);对建设内容规模调整后仍按原规模内容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建设单位已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整改,一是向林草部门书面函告调整情况,林草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加强项目管理,杜绝今后发生此类情况,二是被审计单位已补充编制项目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三是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的政策调整,按照2021年版环评分类管理目录要求,本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对扩大范围列支建设成本14.71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账务调整,完成整改;对未按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的问题,由于项目已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制定并学习了《 (略) 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承诺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大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督促管理力度,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对山垮村北面标段结算不实,多计工程款88.47万元,多付72.78万元的问题,对山垮村北面、三家村两个施工标段虚假招投标的问题,对结算审计服务机构在竞争性谈判中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未 (略) 采购中选公告确定事项签订合同的问题,山垮村北面标段设备供货商开具的发票中涉及11.2万元虚假发票的问题,对三家村施工标段一体化泵站涉嫌虚假询价,且采购价格虚高的问题,对未达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仍全额付款的问题,已全部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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