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线绿色化改造项目 | (略) 福山区群英路6号 | 烟 (略) | 烟台 (略) | 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完成后年可加工钕铁硼磁性材料170吨。 |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 (略) 政污水管网。 2、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玉米粒、废大理石板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切割下脚料、磁泥等由磁性材料厂家回收利用;废胶水瓶、废煮料液包装、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废煮料液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 生产用锅炉改建项目 | (略) 福山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7号 | 烟台海 (略) | 莱州启诚环保 (略) | 总投资121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有20吨锅炉,建设15吨生物质颗粒锅炉为生产供热。 | 1、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回用于脱硫、脱硝、洒水降尘和车间清洁设备冲洗等,回用后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3、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废气处理,烟气通过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福山区县府街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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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线绿色化改造项目 | (略) 福山区群英路6号 | 烟 (略) | 烟台 (略) | 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完成后年可加工钕铁硼磁性材料170吨。 |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 (略) 政污水管网。 2、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玉米粒、废大理石板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切割下脚料、磁泥等由磁性材料厂家回收利用;废胶水瓶、废煮料液包装、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废煮料液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 | 生产用锅炉改建项目 | (略) 福山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7号 | 烟台海 (略) | 莱州启诚环保 (略) | 总投资121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有20吨锅炉,建设15吨生物质颗粒锅炉为生产供热。 | 1、建设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等防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建立临时声屏障、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场地边界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综合利用。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回用于脱硫、脱硝、洒水降尘和车间清洁设备冲洗等,回用后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3、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期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废气处理,烟气通过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5、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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