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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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老窑社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1×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烟气净化系统、给排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通信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仓库及相关构筑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纳雍 (略)

单位地址: (略) 纳雍县利园街道和瑞社区和瑞庭2楼201室

联系方式:何灵宽*

接收意见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联系方式:马工

联系电话:085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3HR4pSJ9w提取码:d20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纳雍 (略)

2023年12月29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处老窑社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1×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烟气净化系统、给排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通信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仓库及相关构筑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纳雍 (略)

单位地址: (略) 纳雍县利园街道和瑞社区和瑞庭2楼201室

联系方式:何灵宽*

接收意见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联系方式:马工

联系电话:085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3HR4pSJ9w提取码:d20j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纳雍 (略)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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