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泸县顺鑫砖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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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泸县顺鑫砖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泸县顺鑫砖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泸县顺鑫砖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略) 泸县云锦镇骑龙村三社 泸县顺鑫砖厂 成都 (略) 本项目新建原料库、暂存池用于储存水基岩屑、油基岩屑热脱附干渣、酒厂污泥、生活污泥,配套建设彩钢棚、防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用水基岩屑、油基钻屑热脱附干渣、酒厂污泥、生活污泥替代部分原料用于制砖。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生产能力与现有项目不发生任何变化,仍为年产6000万匹承重空心砖(折标砖8640万匹)。 (1)废水:水基岩屑渗滤液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进出料口增设洗车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脱硫设施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污泥规范存放于污泥堆场,底部做好防渗,渗滤液经四周收集沟进入污泥渗滤液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后作生产用水回用;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区道路及堆场全硬化;破碎车间全密闭,废气规范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池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隧道窑,和隧道窑废气进入烟气余热污泥干化设备,收集的废气最终经两级双碱脱硫设施+洗涤冷凝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道路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污泥堆场非卸料时使用篷布加盖,进一步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项目部分原料为一般工业固废,严禁参杂危险废物,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产品质量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外委处置的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严禁外售或采用其他途径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石膏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土壤和地下水:对危废贮存点、隧道窑、生产车间、各堆场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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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9日我局拟对泸县顺鑫砖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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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泸县顺鑫砖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略) 泸县云锦镇骑龙村三社 泸县顺鑫砖厂 成都 (略) 本项目新建原料库、暂存池用于储存水基岩屑、油基岩屑热脱附干渣、酒厂污泥、生活污泥,配套建设彩钢棚、防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用水基岩屑、油基钻屑热脱附干渣、酒厂污泥、生活污泥替代部分原料用于制砖。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生产能力与现有项目不发生任何变化,仍为年产6000万匹承重空心砖(折标砖8640万匹)。 (1)废水:水基岩屑渗滤液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进出料口增设洗车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脱硫设施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污泥规范存放于污泥堆场,底部做好防渗,渗滤液经四周收集沟进入污泥渗滤液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后作生产用水回用;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区道路及堆场全硬化;破碎车间全密闭,废气规范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池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隧道窑,和隧道窑废气进入烟气余热污泥干化设备,收集的废气最终经两级双碱脱硫设施+洗涤冷凝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道路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污泥堆场非卸料时使用篷布加盖,进一步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项目部分原料为一般工业固废,严禁参杂危险废物,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产品质量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外委处置的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严禁外售或采用其他途径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脱硫石膏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土壤和地下水:对危废贮存点、隧道窑、生产车间、各堆场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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