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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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9 15:29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2023-04685
  • 责任部门:

九发改社会字〔2023〕643号

关于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民政局:

报来《关 (略) (略) 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九民字〔2023〕1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

(略) (略) 功能服务设施, (略) 内老年人日常活动使用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略) 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九府发〔2023〕4号),结合评审意见, (略) (略) 乐寿楼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浔阳区李家垅南路23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255.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乐寿楼(南楼),新建一栋四层功能性用房,以及室外道路绿化、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十四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890万元;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及财政资金。

六、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并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八、调整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安全生产事项: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乐寿楼新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必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29日


关联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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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29 15:29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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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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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 */2023-04685
  • 责任部门:

九发改社会字〔2023〕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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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报来《关 (略) (略) 乐寿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九民字〔2023〕1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

(略) (略) 功能服务设施, (略) 内老年人日常活动使用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略) 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九府发〔2023〕4号),结合评审意见, (略) (略) 乐寿楼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浔阳区李家垅南路23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2255.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乐寿楼(南楼),新建一栋四层功能性用房,以及室外道路绿化、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十四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890万元;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及财政资金。

六、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并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八、调整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安全生产事项: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批复时效: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乐寿楼新建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必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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