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企业概况
浙江 (略) (略) (略) 古城街道两水村聚景路2号(中心位置北纬28°49′50″、东经121°9′16″),主要从事金属制品、服装辅料及原料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企业2013年搬迁至新购置厂房内( (略) (略) )继续从事高品质金属钮扣的生产,厂区用地面积42030.62m2,总建筑面积11826.72m2,喷漆和组装车间保留在老厂区(伟星化学所在厂区,两水村义城路江南工业园)。该厂区员工共50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二班制。
企业于2013年8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略) 年产14.73亿套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的批复(临环审【2013】269号)。环评项目产能为年产14.73亿套高品质金属钮扣(产品主要分为五金钮扣与合金钮扣,其中五金钮扣产量约11.04亿套,合金钮扣产量约3.69亿套)。
2014年5月27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临环验[2014]77号)。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 关注污染物 | 设施坐标(中心点坐标) |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
单元A | 生产车间 | 抛光车间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 | 28°49′50.65″N 121°9′16.09″E | 否 | 二类单元 |
仓库 | 原辅料材料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 | 28°49′38.29″N 121°9′26.28″E | 否 | ||
单元B | 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处理设施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石油烃 | 28°49′40.66″N 121°9′29.01″E | 是 | 一类单元 |
事故应急池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 是 | |||||
仓库 | 危废仓库 | 废包装物、废油漆、漆渣、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含锌废物、含铜废物 | 铅、锌、铜、石油烃 | 28°49′38.86″N 121°9′28.95″E | 否 | ||
单元C | 生产车间 | 压铸车间(雨水应急池)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 | 28°49′37.16″N 121°9′24.3″E | 否 | 一类单元 |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单元类别 | 编号 | 类别 | 布点位置 | 经/纬度坐标 |
单元A | AT1 | 表层土壤 | 原辅料仓库南面 | E121.*° N28.*° |
AS1 | 地下水 | 抛光车间南面 | E121.*° N28.*° | |
单元B | BT1 | 表层土壤 | 废水处理设施南侧、 危废仓库西侧 | E121.*° N28.*° |
BS1 | 地下水 | 废水处理设施南侧、 危废仓库西侧 | E121.*° N28.*° | |
单元C | CT1 | 表层土壤 | 熔化废气处理设施西侧、初期雨水收集池南侧 | E121.*° N28.*° |
CS1 | 地下水 | 熔化废气处理设施西侧、初期雨水收集池南侧 | E121.*° N28.*° | |
/ | S0 (对照点) | 地下水 | 厂区大门口 | E121.*° N28.*° |
四、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铅、铜、镍、汞、六价铬、及锌,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及重金属(铁、锰、锌、总铝、总钠、总铍、总硼、总钡),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浊度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其余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浙江 (略)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浙江 (略) (略)
联系电话:*地址: (略) 古城街道两水村聚景路2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临海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浙江 (略)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
一、企业概况
浙江 (略) (略) (略) 古城街道两水村聚景路2号(中心位置北纬28°49′50″、东经121°9′16″),主要从事金属制品、服装辅料及原料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企业2013年搬迁至新购置厂房内( (略) (略) )继续从事高品质金属钮扣的生产,厂区用地面积42030.62m2,总建筑面积11826.72m2,喷漆和组装车间保留在老厂区(伟星化学所在厂区,两水村义城路江南工业园)。该厂区员工共50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二班制。
企业于2013年8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略) 年产14.73亿套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11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略) 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评的批复(临环审【2013】269号)。环评项目产能为年产14.73亿套高品质金属钮扣(产品主要分为五金钮扣与合金钮扣,其中五金钮扣产量约11.04亿套,合金钮扣产量约3.69亿套)。
2014年5月27 (略) 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临环验[2014]77号)。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 关注污染物 | 设施坐标(中心点坐标) |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
单元A | 生产车间 | 抛光车间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 | 28°49′50.65″N 121°9′16.09″E | 否 | 二类单元 |
仓库 | 原辅料材料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 | 28°49′38.29″N 121°9′26.28″E | 否 | ||
单元B | 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处理设施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石油烃 | 28°49′40.66″N 121°9′29.01″E | 是 | 一类单元 |
事故应急池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 是 | |||||
仓库 | 危废仓库 | 废包装物、废油漆、漆渣、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含锌废物、含铜废物 | 铅、锌、铜、石油烃 | 28°49′38.86″N 121°9′28.95″E | 否 | ||
单元C | 生产车间 | 压铸车间(雨水应急池) | 铅(铅及其化合物)(含铅废物)、锌(含锌废物)、铜(含铜废物) | 铅、锌、铜 | 28°49′37.16″N 121°9′24.3″E | 否 | 一类单元 |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单元类别 | 编号 | 类别 | 布点位置 | 经/纬度坐标 |
单元A | AT1 | 表层土壤 | 原辅料仓库南面 | E121.*° N28.*° |
AS1 | 地下水 | 抛光车间南面 | E121.*° N28.*° | |
单元B | BT1 | 表层土壤 | 废水处理设施南侧、 危废仓库西侧 | E121.*° N28.*° |
BS1 | 地下水 | 废水处理设施南侧、 危废仓库西侧 | E121.*° N28.*° | |
单元C | CT1 | 表层土壤 | 熔化废气处理设施西侧、初期雨水收集池南侧 | E121.*° N28.*° |
CS1 | 地下水 | 熔化废气处理设施西侧、初期雨水收集池南侧 | E121.*° N28.*° | |
/ | S0 (对照点) | 地下水 | 厂区大门口 | E121.*° N28.*° |
四、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铅、铜、镍、汞、六价铬、及锌,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及重金属(铁、锰、锌、总铝、总钠、总铍、总硼、总钡),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浊度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其余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浙江 (略)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浙江 (略) (略)
联系电话:*地址: (略) 古城街道两水村聚景路2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临海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浙江 (略)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