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12月2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2023年12月29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 | (略) 利津县明集乡、陈庄镇、盐窝镇、北宋镇、凤凰城街道 | 胜利油田石油 (略) | 本项目共部署149口井,其中包括83口侧钻油井、56口新钻油井、10口新钻注水井。新建单井集油管线共3880m,新建24座井场、依托64座井场;在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新建作业废液处理站1座;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防腐及道路系统等工程内容。本项目王庄油田开发方式采用蒸汽吞吐,单家寺油田、利津油田采用注水开发。本项目共涉及139口油井,其中76口井采用管输的集输方式,63口井采用拉油的集输方式,采出液依托郑411-平2拉油站、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51587.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 |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装车采用浸没式装车方式,加强作业废液站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重点控制区限制标准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厂界标准值要求。注汽锅炉依托注汽技术服务中心,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作业废液拉运至滨一废液处理站或集贤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输送至滨一联合站及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废弃卸油罐清洗废水全部进入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拉运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液依托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郑411-P2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注汽锅炉排水由罐车拉运至郑411-P2集中拉油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液全部输送至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串层污染。运营期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管线的监测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尽量减少泄漏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固废、施工废料、废弃卸油罐、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注汽技术服务中心回收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压裂返排液拉运至滨一废液处理站或集贤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渣及污泥随产随清,直接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暂存;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暂存在危废临时暂存点,及时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运行期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加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 | (略) 利津县明集乡、陈庄镇、盐窝镇、北宋镇、凤凰城街道 | 胜利油田石油 (略) | 本项目共部署149口井,其中包括83口侧钻油井、56口新钻油井、10口新钻注水井。新建单井集油管线共3880m,新建24座井场、依托64座井场;在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新建作业废液处理站1座;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防腐及道路系统等工程内容。本项目王庄油田开发方式采用蒸汽吞吐,单家寺油田、利津油田采用注水开发。本项目共涉及139口油井,其中76口井采用管输的集输方式,63口井采用拉油的集输方式,采出液依托郑411-平2拉油站、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51587.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0万元。 |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使用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装车采用浸没式装车方式,加强作业废液站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重点控制区限制标准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厂界标准值要求。注汽锅炉依托注汽技术服务中心,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作业废液拉运至滨一废液处理站或集贤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输送至滨一联合站及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废弃卸油罐清洗废水全部进入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拉运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液依托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郑411-P2集中拉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注汽锅炉排水由罐车拉运至郑411-P2集中拉油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建废液处理站处理后废液全部输送至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串层污染。运营期应加强对设备设施、管线的监测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尽量减少泄漏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系统,把对地下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固废、施工废料、废弃卸油罐、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固废,由注汽技术服务中心回收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压裂返排液拉运至滨一废液处理站或集贤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运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浮渣及污泥随产随清,直接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暂存;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沾油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暂存在危废临时暂存点,及时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危废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运行期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加强泵类等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需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