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SLC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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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SLC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天津分公司SLC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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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SLC造粒生产线项目

(略) 天津分公司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科技产业园广新路12号

天津 (略)

(略) 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于2021年1月租赁盈泰科(天津)有限公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科技产业园广新路12号二号厂房及一号厂房2号库房建设“中钞年产100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以下简称“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立项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1000万套,根据公司战略性发展考虑,不再生产脚垫,因此环评阶段生产规模调整为年产人民币包装箱80万套、防伪线塑料线轴35万套、其他塑料制品735万套,合计850万套塑料制品。实际建设过程中,现有工程分阶段进行建设,于2021年5月16日完成了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此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人民币包装箱80万套、防伪线塑料线轴35万套。其他塑料制品735万套尚未进行建设,为待建工程。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200 万元于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建设“ (略) 天津分公司SLC 造粒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

设内容为购置2 条压实仓造粒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处理废塑料钞5500 吨。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进行土建施工,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组装,主要污染为施工废气、噪声、废水、施工固废等的污染。工程量很小,施工期很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撕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P2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P3 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颗粒物通过厂房换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500m 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天华里,位于项目北侧,但本小区目前已无人居住,且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非正常工况情形下有机废气亦未出现超标的现象,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经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可知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冷却水,产生量为 39.6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水一同通过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新增排水水量占该污水日处理水量较小,排放水质较好,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造成冲击,污水去向合理可行。本项目新增废水中各类污染因子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可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噪声

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源为撕碎机、造粒生产线、冷却塔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撕碎机、造粒生产线置于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并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冷却塔置于室外,主要采取基础减振、软连接、安装消音器等来消减噪声源强;环保设备风机放置于室外,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风机、设置减振基础、风机与管道采用软连接、消声器、隔声罩等来消减噪声源强。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标准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本项目劳动定员 3 人,年工作 264 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 kg/人·日计算,预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396t/a。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袋装丢入垃圾桶,再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物、收集尘、废过滤网。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并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的要求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7.078t/a,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使用现有已建成厂房,车间内部地面为现浇混凝土,设计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耐磨耐撞击地面的相关要 求,本项目车间地面采用环氧树脂的防渗处理,具备较强的防渗性能,且冷却水槽为地上槽体,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本项目无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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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 (略) 天津分公司SLC造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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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SLC造粒生产线项目

(略) 天津分公司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科技产业园广新路12号

天津 (略)

(略) 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于2021年1月租赁盈泰科(天津)有限公 (略) 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科技产业园广新路12号二号厂房及一号厂房2号库房建设“中钞年产1000万套塑料制品项目”(以下简称“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立项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1000万套,根据公司战略性发展考虑,不再生产脚垫,因此环评阶段生产规模调整为年产人民币包装箱80万套、防伪线塑料线轴35万套、其他塑料制品735万套,合计850万套塑料制品。实际建设过程中,现有工程分阶段进行建设,于2021年5月16日完成了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此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人民币包装箱80万套、防伪线塑料线轴35万套。其他塑料制品735万套尚未进行建设,为待建工程。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200 万元于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建设“ (略) 天津分公司SLC 造粒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

设内容为购置2 条压实仓造粒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处理废塑料钞5500 吨。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进行土建施工,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组装,主要污染为施工废气、噪声、废水、施工固废等的污染。工程量很小,施工期很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主要为撕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P2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P3 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颗粒物通过厂房换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500m 范围内存在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天华里,位于项目北侧,但本小区目前已无人居住,且本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非正常工况情形下有机废气亦未出现超标的现象,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经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可知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冷却水,产生量为 39.68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水一同通过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新增排水水量占该污水日处理水量较小,排放水质较好,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造成冲击,污水去向合理可行。本项目新增废水中各类污染因子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排放去向可行,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噪声

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源为撕碎机、造粒生产线、冷却塔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撕碎机、造粒生产线置于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并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冷却塔置于室外,主要采取基础减振、软连接、安装消音器等来消减噪声源强;环保设备风机放置于室外,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风机、设置减振基础、风机与管道采用软连接、消声器、隔声罩等来消减噪声源强。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标准要求,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废物。本项目劳动定员 3 人,年工作 264 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 kg/人·日计算,预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396t/a。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袋装丢入垃圾桶,再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物、收集尘、废过滤网。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并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的要求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7.078t/a,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使用现有已建成厂房,车间内部地面为现浇混凝土,设计满足《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耐磨耐撞击地面的相关要 求,本项目车间地面采用环氧树脂的防渗处理,具备较强的防渗性能,且冷却水槽为地上槽体,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直接影响。本项目无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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