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邗江区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整改公示
2023年邗江区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整改公示
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厅对邗江区抽查评估了2家产废单位和2家经营单位,结果均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 (略) 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汇总并公示。(汇总表见附件)
2023 (略) 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
整改汇总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估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江苏展鸿 (略) | 1、活性炭堵塞严重,存在板结现象;2、危废仓库实际面积、数量与排污许可证、公示牌不符;3、生产线旁废树脂粉未粘贴标签;4、危废库未设置分区标志;5、未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开展环境风险定性分析;6、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产物监测;7、台账记录无专人签字;8、台账未记录塑料粒子的相关信息。 | 1、对相关设施中的活性炭进行了全部更换,更换了420公斤活性炭并委托扬州企 (略) 进行处理;2、2023年5月环保三同时验收中危废仓库面积进行了变更,由原20m2变更为14m2,现已同步排污许可证与公示牌;3、对生产线旁废树脂进行了称重并粘贴了标签;4、设置了分区标志;5、已签订委托检测合同;6、已签订委托检测合同;7、完善台账记录,落实专人签字;8、完善台账记录,增加塑料粒子台账记录。 |
2 | 扬 (略) | 1、贮存设施(贮存点)标志牌设置不规范;2、贮存点未设置视频监控;3、实验室附近贮存点设置位置不合理,未设置明显区分隔离;4、实验室贮存点存在生活垃圾。 | 1、按照《危险废物标志设施技术规范》(HJ1276-2022)贮存设施标志采用坚固耐用防水不锈钢材质制作,尺寸大于规定的900*558mm;贮存点标志采用耐用防水材料,尺寸大于室内标志规定的300*186mm。2、已在5个贮存点增设24H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中控室联网,监控视频保存至少3个月。3、已在实验楼二楼最东边按规定设置实验室贮存点,并设置明显区分隔离。4、生活垃圾收集点仍在一楼楼梯口,实验室贮存点设置在二楼。 |
3 | 扬州伟 (略) | 1、入厂控制不严,接收富士康工业发展(昆山)有限公司产生的废线路板中,部分带有电子元器件的废电路板;2、现场部分废树脂废未按照分区要求贮存在树脂粉贮存区。 | 1、严格执行严管“三十条”,停证30天,两个批次带有电子元器件的废电路板0.499吨已二 (略) (略) 处置。2、四包废树脂粉错误贮存在废线路板贮存区,已全部移至废树脂粉贮存区。 |
4 | 江苏 (略) | 1、聚合废液未建立产生台账;2、年产2 亿只片式固体电解质钽电容生产线改造项目于2020 年11 月11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要求建设108m2 (略) 未建设;3、未开展危险废物应急演练;4、废聚合液贮存场所未设置视频监控,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未开展自行监测。 | 1、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和落实聚合废液的危废管理台账;2、2021年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通过环保验收,采用对危废库合理布局和缩短危废暂存周期的方式,保证现有危废库满足暂存需要;3、已于11月24日开展了“危险废物突发泄漏”应急演练;4、已在废聚合液贮存场所未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监控视频保存至少3个月。12月27日完成对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自行监测补测。 |
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23年 (略) 生态环境厅对邗江区抽查评估了2家产废单位和2家经营单位,结果均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 (略) 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汇总并公示。(汇总表见附件)
2023 (略) 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
整改汇总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估发现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江苏展鸿 (略) | 1、活性炭堵塞严重,存在板结现象;2、危废仓库实际面积、数量与排污许可证、公示牌不符;3、生产线旁废树脂粉未粘贴标签;4、危废库未设置分区标志;5、未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要求开展环境风险定性分析;6、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产物监测;7、台账记录无专人签字;8、台账未记录塑料粒子的相关信息。 | 1、对相关设施中的活性炭进行了全部更换,更换了420公斤活性炭并委托扬州企 (略) 进行处理;2、2023年5月环保三同时验收中危废仓库面积进行了变更,由原20m2变更为14m2,现已同步排污许可证与公示牌;3、对生产线旁废树脂进行了称重并粘贴了标签;4、设置了分区标志;5、已签订委托检测合同;6、已签订委托检测合同;7、完善台账记录,落实专人签字;8、完善台账记录,增加塑料粒子台账记录。 |
2 | 扬 (略) | 1、贮存设施(贮存点)标志牌设置不规范;2、贮存点未设置视频监控;3、实验室附近贮存点设置位置不合理,未设置明显区分隔离;4、实验室贮存点存在生活垃圾。 | 1、按照《危险废物标志设施技术规范》(HJ1276-2022)贮存设施标志采用坚固耐用防水不锈钢材质制作,尺寸大于规定的900*558mm;贮存点标志采用耐用防水材料,尺寸大于室内标志规定的300*186mm。2、已在5个贮存点增设24H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中控室联网,监控视频保存至少3个月。3、已在实验楼二楼最东边按规定设置实验室贮存点,并设置明显区分隔离。4、生活垃圾收集点仍在一楼楼梯口,实验室贮存点设置在二楼。 |
3 | 扬州伟 (略) | 1、入厂控制不严,接收富士康工业发展(昆山)有限公司产生的废线路板中,部分带有电子元器件的废电路板;2、现场部分废树脂废未按照分区要求贮存在树脂粉贮存区。 | 1、严格执行严管“三十条”,停证30天,两个批次带有电子元器件的废电路板0.499吨已二 (略) (略) 处置。2、四包废树脂粉错误贮存在废线路板贮存区,已全部移至废树脂粉贮存区。 |
4 | 江苏 (略) | 1、聚合废液未建立产生台账;2、年产2 亿只片式固体电解质钽电容生产线改造项目于2020 年11 月11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要求建设108m2 (略) 未建设;3、未开展危险废物应急演练;4、废聚合液贮存场所未设置视频监控,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未开展自行监测。 | 1、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和落实聚合废液的危废管理台账;2、2021年编制《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通过环保验收,采用对危废库合理布局和缩短危废暂存周期的方式,保证现有危废库满足暂存需要;3、已于11月24日开展了“危险废物突发泄漏”应急演练;4、已在废聚合液贮存场所未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监控视频保存至少3个月。12月27日完成对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自行监测补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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