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
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
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3〕132号)精神及参考《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04-01-*)。项目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拟建入户管ppr管(DN25)6000米,拟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110)20600米,拟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200)16700米,拟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300)3000米,拟建球墨铸铁管(DN800)800米;排水工程拟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1200)500米,拟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450米,拟建HDPE排水管(DN300)400米。主要工程为:拆除工程、管网工程、土方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490.72万元,其中:工程费373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8.50万元、预备费211.4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罗阳街道办自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3〕1487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3〕132号)精神及参考《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自来水管完善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04-01-*)。项目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拟建入户管ppr管(DN25)6000米,拟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110)20600米,拟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200)16700米,拟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DN300)3000米,拟建球墨铸铁管(DN800)800米;排水工程拟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1200)500米,拟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450米,拟建HDPE排水管(DN300)400米。主要工程为:拆除工程、管网工程、土方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490.72万元,其中:工程费373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8.50万元、预备费211.4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罗阳街道办自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3〕1487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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