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雄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东莞市雄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雄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横沥镇围吓路1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 (略) 横沥镇新四村骏马东路136号,由于现有厂房因租期将至,企业决定搬迁,故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扩建内容为: (1)由“ (略) 横沥镇新四村骏马东路136号”搬迁至“ (略) 横沥镇围吓路1号201室”;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对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提升改造为“将混料、成型、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增加投资额19万元; (4)增加生产防水圈80万只/年; (5)增加成型机1组、气动冲床2台、切胶机4台等。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1209m2,建筑面积1209m2,年产防水圈32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混料、成型、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成型、烘烤工序和投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12-2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雄联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横沥镇围吓路1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 (略) 横沥镇新四村骏马东路136号,由于现有厂房因租期将至,企业决定搬迁,故申请迁改扩建环保手续,迁改扩建内容为: (1)由“ (略) 横沥镇新四村骏马东路136号”搬迁至“ (略) 横沥镇围吓路1号201室”; (2)有机废气治理措施由“对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提升改造为“将混料、成型、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增加投资额19万元; (4)增加生产防水圈80万只/年; (5)增加成型机1组、气动冲床2台、切胶机4台等。 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1209m2,建筑面积1209m2,年产防水圈32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混料、成型、烘烤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成型、烘烤工序和投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12-29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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