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康众盛科技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审批中康众盛智慧健康科技园(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康众盛智慧健康科技园(一期)项目建设地 (略) (略) 临空经济区将军大道以北,孙权大道以西,项目征占地面积7.7hm2,其中代征面积为2.39hm2,项目实际建设面积为 5.31hm2。代征面 (略) 政道路(项目北侧规划路、东侧孙权大道、南侧将军大道)以及绿化带(防护绿地)。建设内容为新建10栋联合厂房,1栋倒班楼,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项目绿地率11%,建筑密度45.5%,容积率1.43。
本项目总挖方5.51万m3,填方5.51万m3,无借方,无弃方。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期6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0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9月完工,工期23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56.8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22.65万元,植物措施323.1万元,临时措施23.9万元,独立费用42.3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6.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08万元(减征30%后金额)。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及方法。
(八)根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的规定,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55万元。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0号)中第八条(三十)款:自2023年7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建设单位已申请减征,减征后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08万元,即本次建设单位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08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略) 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