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
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
(略) 梅州供电局:
报来《梅州供电局关于申请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函》(梅供电函〔2023〕1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梅州五华县负荷增长需求,增强梅州电网整体供电能力,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308-*-04-01-*),项目单位为 (略) 梅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五华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变电工程
1.在220千伏双安站建设2台180兆伏安主变、4个220千伏出线间隔、4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2.对侧500千伏敬州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对侧220千伏琴江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二)220千伏线路工程
1.220 千伏双安至敬州双回线路工程
自220千伏双安站至500千伏敬州站,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 2×39.3千米。
2.220 千伏双安至琴江双回线路工程
自220千伏双安站至220千伏琴江站,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 2×32.1 千米,利用原220千伏琴顺线线行新建同塔三回架空线路长约 3×0.6千米(其中1回为恢复琴顺线)。
(三)110千伏线路工程
110 千伏安龙**线解口入双安站线路工程
解口 110 千伏安流至龙村**线接入 220 千伏双安站,形成双安站至安流站、双安站至龙村站各 2 回 110 千伏架空线路。双安站至安流站新建 110 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 2×6.85千米,双安站至龙村站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4.2千米,新建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1.2千米。
(四)配套建设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静态投资43048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为4384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315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0%;国内贷款3069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0%。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略) 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和 (略) 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关于报送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报告》(广电规划〔2023〕28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梅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梅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梅州供电局:
报来《梅州供电局关于申请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函》(梅供电函〔2023〕1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梅州五华县负荷增长需求,增强梅州电网整体供电能力,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308-*-04-01-*),项目单位为 (略) 梅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五华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变电工程
1.在220千伏双安站建设2台180兆伏安主变、4个220千伏出线间隔、4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2.对侧500千伏敬州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对侧220千伏琴江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二)220千伏线路工程
1.220 千伏双安至敬州双回线路工程
自220千伏双安站至500千伏敬州站,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 2×39.3千米。
2.220 千伏双安至琴江双回线路工程
自220千伏双安站至220千伏琴江站,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 2×32.1 千米,利用原220千伏琴顺线线行新建同塔三回架空线路长约 3×0.6千米(其中1回为恢复琴顺线)。
(三)110千伏线路工程
110 千伏安龙**线解口入双安站线路工程
解口 110 千伏安流至龙村**线接入 220 千伏双安站,形成双安站至安流站、双安站至龙村站各 2 回 110 千伏架空线路。双安站至安流站新建 110 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 2×6.85千米,双安站至龙村站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4.2千米,新建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1.2千米。
(四)配套建设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静态投资43048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为4384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315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0%;国内贷款3069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0%。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 (略) 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和 (略) 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关于报送梅州五华220千伏双安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报告》(广电规划〔2023〕28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梅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梅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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