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北侧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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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公园北侧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体育公园北侧商品住宅开发项目(FG2023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浮山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北侧,国道241西侧。

用地规划:根据《浮山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FS03-19-A地块及周边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该宗地规划条件为商品住宅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分类,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07)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本项目地块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地块现状:根据《体育公园北侧商品住宅开发项目(FG*号宗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本项目地块现状为西关村集体用地,总面积30038.81m2,其中旱地6560.58m2、果园1707.80m2、农村宅基地542.31m2、乔木林地20267.27m2、其他林地950.85m2。我公司调查人员于2023年8月9日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情况如下:

项目地块现状为耕地及林地,种植玉米及绿化防护林,未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没有危险废物存放和处置,无相关污染物泄漏情况,由于项目地块已进行文物勘探工作(发现文物) (略) 文物局,故现场部分区域设置围挡。

二、初步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根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5组,另外采集了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64项,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pH、砷、镉、铜、铅、汞、镍、总氟化物,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全部未检出,故认为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商品住宅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2)建议:

1、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做为回填土。

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保障,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重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联系人:成文义 电话:*体育公园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1).pdf

,山西, (略) ,浮山县,临汾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体育公园北侧商品住宅开发项目(FG2023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 (略) 浮山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北侧,国道241西侧。

用地规划:根据《浮山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FS03-19-A地块及周边地块修改论证报告,该宗地规划条件为商品住宅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分类,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07)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本项目地块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地块现状:根据《体育公园北侧商品住宅开发项目(FG*号宗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本项目地块现状为西关村集体用地,总面积30038.81m2,其中旱地6560.58m2、果园1707.80m2、农村宅基地542.31m2、乔木林地20267.27m2、其他林地950.85m2。我公司调查人员于2023年8月9日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情况如下:

项目地块现状为耕地及林地,种植玉米及绿化防护林,未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没有危险废物存放和处置,无相关污染物泄漏情况,由于项目地块已进行文物勘探工作(发现文物) (略) 文物局,故现场部分区域设置围挡。

二、初步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根据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15组,另外采集了2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64项,检出污染物8种,分别为pH、砷、镉、铜、铅、汞、镍、总氟化物,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全部未检出,故认为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商品住宅用地标准,可用来建设相应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2)建议:

1、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做为回填土。

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保障,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重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联系人:成文义 电话:*体育公园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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