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 (略) 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 (略) 桂发路和桂通路交汇处东北侧
建设单位:广西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6日
联 系 人:冼工
联系电话:0774-*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担杆岭第二水厂项目竣工验收.pdf附件8 验收意见.pdf担杆岭第二水厂项目竣工验收签到表.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现将《 (略) 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担杆岭第二水厂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 (略) 桂发路和桂通路交汇处东北侧
建设单位:广西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6日
联 系 人:冼工
联系电话:0774-*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担杆岭第二水厂项目竣工验收.pdf附件8 验收意见.pdf担杆岭第二水厂项目竣工验收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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