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古城街道古城社区下古城旧村改造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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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古城街道古城社区下古城旧村改造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简称“一住两公”)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2021〕125号)文件要求等有关规定: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平县古城街道古城社区下古城旧村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古城街道古城社区下古城小组,一期地块1(中心经度:101°58′32.00553″,中心纬度:24°3′42.65451″),一期地块2(中心经度:101°58′28.01762″,中心纬度:24°3′39.66116″),一期地块3(中心经度:101°58′34.17812″,中心纬度:24°3′39.79635″),二期地块(中心经度:101°58′30.84681″,中心纬度:24°3′40.82953″),三期地块1(中心经度:101°58′30.55713″,中心纬度:24°3′41.95928″),三期地块2(中心经度:101°58′33.33805″,中心纬度:24°3′41.43786″)。,用地面积为2578.69m2

二、调查内容

2023年12月,项目调查小组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对本地块及相邻地块相关污染活动信息进行了分析,完成了场地污染识别。

三、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资料及走访调查,目前一期地块2、地块3保持村庄原貌和农田,一期地块1在2023年建设了彩钢瓦房做为临街铺面,铺面地面均已做水泥浇筑硬化,目前有汽车维修厂、门窗加工铺面、建材零售铺面、家居装修门店等,未开工建设;地块不存在人为生产生活活动污染的可能,现在变更为居住用地,初步判定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故地块调查活动到第一阶段即结束。

,云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简称“一住两公”)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2021〕125号)文件要求等有关规定: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平县古城街道古城社区下古城旧村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古城街道古城社区下古城小组,一期地块1(中心经度:101°58′32.00553″,中心纬度:24°3′42.65451″),一期地块2(中心经度:101°58′28.01762″,中心纬度:24°3′39.66116″),一期地块3(中心经度:101°58′34.17812″,中心纬度:24°3′39.79635″),二期地块(中心经度:101°58′30.84681″,中心纬度:24°3′40.82953″),三期地块1(中心经度:101°58′30.55713″,中心纬度:24°3′41.95928″),三期地块2(中心经度:101°58′33.33805″,中心纬度:24°3′41.43786″)。,用地面积为2578.69m2

二、调查内容

2023年12月,项目调查小组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对本地块及相邻地块相关污染活动信息进行了分析,完成了场地污染识别。

三、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资料及走访调查,目前一期地块2、地块3保持村庄原貌和农田,一期地块1在2023年建设了彩钢瓦房做为临街铺面,铺面地面均已做水泥浇筑硬化,目前有汽车维修厂、门窗加工铺面、建材零售铺面、家居装修门店等,未开工建设;地块不存在人为生产生活活动污染的可能,现在变更为居住用地,初步判定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相邻区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故地块调查活动到第一阶段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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