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单的公示2023年第十二批
关于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名单的公示2023年第十二批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点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157号)、《 (略)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试行方案》(滨人社办〔2018〕2号)、《关于开展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评估的通知》(棣医保函〔2019〕2号)文件要求,现对符合长护险评估标准的失能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公示名单(2023年第十二批)
无棣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享受人员公示名单
(2023年第十二批)
序号 | 参保人 | 护理方式 | 待遇标准 | 服务人员 或机构 | 身份证号 |
1 | 康俊峰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2 | 颜景春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3 | 张宝春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4 | 张巨华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5 | 卢希东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6 | 田守君 | 院护 | 60元/天 | (略) 颐年优抚康养中心 | |
7 | 刘振绪 | 院护 | 50元/天 | (略) 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试点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17〕157号)、《 (略)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试行方案》(滨人社办〔2018〕2号)、《关于开展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评估的通知》(棣医保函〔2019〕2号)文件要求,现对符合长护险评估标准的失能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长护险待遇。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公示名单(2023年第十二批)
无棣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无棣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享受人员公示名单
(2023年第十二批)
序号 | 参保人 | 护理方式 | 待遇标准 | 服务人员 或机构 | 身份证号 |
1 | 康俊峰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2 | 颜景春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3 | 张宝春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4 | 张巨华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5 | 卢希东 | 家护 | 45元/天 | 家属 | |
6 | 田守君 | 院护 | 60元/天 | (略) 颐年优抚康养中心 | |
7 | 刘振绪 | 院护 | 50元/天 | (略) 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