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6100吨竹木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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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巨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6100吨竹木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巨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6100吨竹木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吨竹木纤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河台镇罗建村委会罗建村河朝山

(东经112°17′37.73″,北纬23°21′17.97″)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改扩建项目拟投资4990万元,改扩建项目拟在原址上增加土地面积14977.1㎡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年产人造板竹木纤维*t/a。占地面积约16477.1m2,建筑面积约2556.66m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近期,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内冲厕,不外排。远期,河台镇水质净化中心纳污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河台镇水质净化中心。

二、废气: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卸料产生的粉尘经重力沉降、车间阻隔加上水喷淋;仓储车间原料使用幕布遮盖,生产车间加强通风。

三、固体废物:改扩建项目污泥、废包装袋、含油抹布、手套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液压油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中冲厕、车辆冲洗标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用于厂内冲厕,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扩建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广东巨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6100吨竹木纤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年产*吨竹木纤维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要区河台镇罗建村委会罗建村河朝山

(东经112°17′37.73″,北纬23°21′17.97″)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改扩建项目拟投资4990万元,改扩建项目拟在原址上增加土地面积14977.1㎡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年产人造板竹木纤维*t/a。占地面积约16477.1m2,建筑面积约2556.66m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近期,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内冲厕,不外排。远期,河台镇水质净化中心纳污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河台镇水质净化中心。

二、废气:改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卸料产生的粉尘经重力沉降、车间阻隔加上水喷淋;仓储车间原料使用幕布遮盖,生产车间加强通风。

三、固体废物:改扩建项目污泥、废包装袋、含油抹布、手套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液压油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音: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 中冲厕、车辆冲洗标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用于厂内冲厕,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扩建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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