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安海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徽安海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徽安 (略) 生态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安徽安 (略) 生态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检测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建设地点: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六号楼。
建设单位:安徽安 (略)
环评单位:安徽海峰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六号楼,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租赁厂房面积1800平方米,拟购置气相色谱仪、溶解氧测定仪等设备,组建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成后,可开展水质检测、噪声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等。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试剂、前段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后段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喷淋塔置换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须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污水处理设施应专人负责,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正常运行。
2.废气:切实加强废气治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运营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试剂、前段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该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303-*-04-01-*)等。
关于《安徽安 (略) 生态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安徽安 (略) 生态环境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检测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建设地点: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六号楼。
建设单位:安徽安 (略)
环评单位:安徽海峰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六号楼,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租赁厂房面积1800平方米,拟购置气相色谱仪、溶解氧测定仪等设备,组建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成后,可开展水质检测、噪声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等。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试剂、前段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后段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喷淋塔置换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须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污水处理设施应专人负责,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正常运行。
2.废气:切实加强废气治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运营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试剂、前段高浓度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该项目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303-*-04-0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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