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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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一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政治建设。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 (略) 党的建设实时指导,优化党员干部队 点击查看详情》》 ,加大培养力度。全年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6名,培养预备党员8名,培养正式党员3名。获鹿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航先锋”党支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机关党旗走在前 凝心聚力促发展”工程,深化“机关党旗红”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开展党组学习12次,通过云课堂组织全系统学习5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凝心聚力推动鹿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14次,召开座谈会12场次,解决问题18个,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八强化八推进”开展工作,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学习内容细化和量化,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抓好“八桂先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在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综合推进。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执行《中共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有效的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

(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 (略) 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现场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二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制定《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工作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清风肃纪”强化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集体廉政和警示教育4次,个人廉政谈话30余次,廉政家访10次。年轻干部撰写承诺书和廉洁家书400余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进行自查自纠20余次,发现类似遥控指挥式“躺平”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建章立制4个,促进了全系统干部作风、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营造了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全面 (略) 建设。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线,聚焦政治引领、规范行医、廉洁从业、提升服务质量四个重点任务,印发《鹿寨县全面 (略) 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局党组 (略) 专题研究工作会,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清廉广西建设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找准清廉建设与我系统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创建一批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规 (略) 。鹿 (略) 获评自 (略) 建设示范单位(完善制度建设类), (略) 建设信息获自治区级媒体刊发。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8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卫字〔2022〕93号),2023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鹿卫字〔2023〕77号),通过完善法治政府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执行执法公示制度

1.更新和公示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4月更新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权利事项内容、行政权力实施的依据和责任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编制更新行政执法内容清单。2023年12月更新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内容清单。清单包含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相关内容,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3.定期公示执法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严格履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三统一”制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有法律和法规及上级文件作为依据,文件的内容先经局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后再报县司法局审核。

(四)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 (略)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柳依法行政办发〔2018〕1号)和《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鹿依法行政办发〔2018〕0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 (略) 卫健委编制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清单,制定并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的通知》(鹿卫字〔2019〕113号),界定了本部门执法决定中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同时成立了法制审核机构,还聘请了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应该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保障

1.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日以前的行政处罚案件,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均严 (略) 卫生健康委《关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卫规〔2021〕1号)文件处罚尺度执行;**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和自治区疾控局制定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桂卫规〔2023〕5号),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此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完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专业执法部门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部门有执法人员17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5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5台、摄像机2台和 点击查看详情》》 音器2台,总共14台设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的配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音像记录装备配备的要求。

3.建立健全了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我局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鹿卫字〔2019〕102号)明确了案卷的管理和查阅制度。

4.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县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鹿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鹿卫字〔2017〕78号),本制度涵盖了《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四个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保密法律宣传

4月,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通过观看宣传视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和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4月20日,县司法局组织鹿寨县37个相关单位在鹿寨县城北文化广场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县卫健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周边的群众踊跃参加宣传问答,积极参与咨询了解。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1.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下宣传活动

**日至5月1日,在全国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鹿寨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医保局以及凤糖纸业、 (略) 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县城文化广场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着力提升职工自我职业健康的保护意识。在宣传周期间,相关单位与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的多种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开展宣传阐释,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营造宣传“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各地依法治理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政策、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

2.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上宣传活动

除了开展线下宣传, (略) 、 (略) 、寨沙 (略) 、 (略) 等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线上宣传活动。

(四)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禁毒办在县文化广场组织的禁毒防艾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禁毒防艾相关知识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防艾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购物袋150余个。

(五)组织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

2023年9月初,县卫健局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220余人参加了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班讲师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职业健康基础知识、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职业危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职业病前期预防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职业健康教育,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执法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了推进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在持续开展“十室”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

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执法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健康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六、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不断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一)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工作

1.开展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

(1)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持证情况、公共场所环境、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及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同时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和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2023年公共场所艾滋病宣传覆盖率达100%;住宿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对242家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已进行事后监管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已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02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2)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执法人员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及生活环境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6份,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4)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已对全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共计检查12次,洪水期间加强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共安装40台监测设备开展在线监测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今年有5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符合办证条件已发证。

2.开展公共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1)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根据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进行排查并下架违规产品的函》的要求,我所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所销售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违规产品全部作下架处理。

(2)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结核病防控专项检查:针对我县自**日至今发生过结核病的9家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

(3)民宿专项检查:对4家民宿进行检查,各民宿两证均齐全,对在布?存放间存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宿,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

(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执法

(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对辖区内1 (略) 、 (略) 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及时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制度等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2)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度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辖区内1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2家。经查,15家医疗机构均未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均未发现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服务,也未发现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等情况。

(3)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5号)、《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车次,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县范围内 (略)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建立完整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违规行为但情节轻 (略) 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4)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12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份对我县1 (略) 和1家疾控机构开展了规范预防接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反馈,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

(5)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全县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经查,90家民营医疗机构均未发现存在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伪造、买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违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存在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骗取群众钱财的严重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但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完善,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免费接送、减免餐费、超出执业登记的床位数量开设床位等行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存在以上行为但情节轻微的民营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6)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6月对辖区内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25家中医诊所,出动检查车辆11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4人次。检查的25家中医诊所,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有12家,取得诊所备案凭证的有4家,2023年以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待换诊所备案凭证的有9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7)开展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 (略) 2023 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部署,今年6月至8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周边医疗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200米内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小学周边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8)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于今年9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出动检查车辆8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2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5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合格单位12家。

(三)开展职业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1.对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2月至3月,我局对2022年纳入监测的15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存在超标岗位共7家,超标危害因素均为噪声。我单位已经下达意见书要求其进行整改。

2.对鹿寨县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4月至5月,对辖区内已开工38项新增、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6个项目已经完成预评价、防护设施专篇,其余三同时工作正在进行中;1个项目广西七色 (略) “三同时”工作全部完成并审批合格;余下31个项目已投产但未进行“三同时”工作,我单位都已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其补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工作。待检测结果出具,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3.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对已交自查和评估材料的165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根据相关材料分出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6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93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家。接下来我单位进行分类监督现场检查工作,以确保分类结果准确率。

4.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鹿寨县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企业共48家,2023年已有25家提交整改材料并通过审核,4家材料被退回。4家企业停工停产。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企业29家,完成率为60.4%,已达到2023年指标(完成率为60%)的要求。

(四)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

1.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2023年国家“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共计76家,开展监督检测任务37家,全部完成下达任务。

2.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接收到国家下发的 “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共28家,其中医疗卫生9家、传染病防治10家、放射卫生3家、妇幼健康6家。目前,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关闭1家),放射完成3家,妇幼健康已全部完成。双随机的任务完成率100%。

3.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职业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共有12家(3家停产),已经全部完成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对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1家单位,已经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现该企业已经整改合格。

(五)行政处罚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县卫健局作出行政处罚26件,其中医疗卫生15件、公共场所卫生6件、学校卫生3件、职业卫生2件,总共没收违法所得5.102万元,处罚款42.9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方面立案15起,结案13起,移送公安机关1件, (略) 强制执行1件,没收非法所得0.1万元,共处罚款17.55万元;公共场所方面立案5起,结案4起,没收非法所得5.002万元,共处罚款25.31万元;学校卫生方面立案3起,结案3起,给予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职业卫生方面立案2起,结案2起,给予了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县卫健局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2023年,13家医疗机构共被记46分。

七、积极开展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共接到涉及卫生行政执法方面投诉4起:医疗卫生方面,接到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信访事件3起,已处理3起;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1起,处理1起。其中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平山镇水厂更换消毒设备在调试过程中没有及时通知镇上贩鱼的商家,造成商家所卖的鱼出现死亡的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排查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妥善的协调处理好了该水厂与贩鱼商家的矛盾。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

1.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鹿寨县县域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辖6镇3乡,常住人口33.73万人,按《卫生部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的要求,鹿寨县至少应配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4人,而实际的执法人员目前只有17名,远达不到执法力量配比的要求。而17名监督执法人员要对全县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涉及的单位、企业和场所众多,执法力量很薄弱,这也导致了在对“游医”开办“黑诊所”等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时,涉嫌违法的人员往往采取“定时关门”、“错时营业”的“游击战”,逃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

2.执法车辆配备不足。17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配备执法车1辆, (略) 租赁2辆电动汽车作为执法车辆的补充。到目前为止可调用开展执法的车辆为3辆,执法车辆的配备达不到3-5人应配备一辆执法车的要求。

(二)对中医医疗机构和养生保健机构监督执法还存在困难

1.医疗机构对中医诊疗的界限不清。有些中医医疗机构对于有些中医诊疗的界限不太清楚,有可能存在超范围执业的行为,这在查处中也存在一定困难。

2.养生保健机构私下开展违法行为。一些养生保健机构以养生保健的名义正常经营,但私下却打着中医中药的旗号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对消费者进行欺骗、诱使消费者接受其开展的违法诊疗行为,而且这些机构的做法比较隐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难以发现。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建设,切实“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在国家、 (略) 卫生健康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开展实时的卫生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知识宣传

完善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建设。我们将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入户诊疗服务,集中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舞台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的法律知识普及。同时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着力开展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让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防护主体责任。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卫生执法保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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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一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政治建设。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 (略) 党的建设实时指导,优化党员干部队 点击查看详情》》 ,加大培养力度。全年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6名,培养预备党员8名,培养正式党员3名。获鹿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航先锋”党支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机关党旗走在前 凝心聚力促发展”工程,深化“机关党旗红”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开展党组学习12次,通过云课堂组织全系统学习5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凝心聚力推动鹿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14次,召开座谈会12场次,解决问题18个,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八强化八推进”开展工作,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学习内容细化和量化,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抓好“八桂先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在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综合推进。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执行《中共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有效的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

(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 (略) 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现场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二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制定《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工作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清风肃纪”强化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集体廉政和警示教育4次,个人廉政谈话30余次,廉政家访10次。年轻干部撰写承诺书和廉洁家书400余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进行自查自纠20余次,发现类似遥控指挥式“躺平”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建章立制4个,促进了全系统干部作风、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营造了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全面 (略) 建设。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线,聚焦政治引领、规范行医、廉洁从业、提升服务质量四个重点任务,印发《鹿寨县全面 (略) 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局党组 (略) 专题研究工作会,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清廉广西建设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找准清廉建设与我系统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创建一批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规 (略) 。鹿 (略) 获评自 (略) 建设示范单位(完善制度建设类), (略) 建设信息获自治区级媒体刊发。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8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卫字〔2022〕93号),2023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鹿卫字〔2023〕77号),通过完善法治政府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执行执法公示制度

1.更新和公示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4月更新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权利事项内容、行政权力实施的依据和责任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编制更新行政执法内容清单。2023年12月更新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内容清单。清单包含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相关内容,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3.定期公示执法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严格履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三统一”制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有法律和法规及上级文件作为依据,文件的内容先经局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后再报县司法局审核。

(四)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 (略)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柳依法行政办发〔2018〕1号)和《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鹿依法行政办发〔2018〕0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 (略) 卫健委编制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清单,制定并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的通知》(鹿卫字〔2019〕113号),界定了本部门执法决定中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同时成立了法制审核机构,还聘请了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应该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保障

1.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日以前的行政处罚案件,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均严 (略) 卫生健康委《关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卫规〔2021〕1号)文件处罚尺度执行;**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和自治区疾控局制定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桂卫规〔2023〕5号),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此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完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专业执法部门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部门有执法人员17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5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5台、摄像机2台和 点击查看详情》》 音器2台,总共14台设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的配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音像记录装备配备的要求。

3.建立健全了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我局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鹿卫字〔2019〕102号)明确了案卷的管理和查阅制度。

4.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县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鹿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鹿卫字〔2017〕78号),本制度涵盖了《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四个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保密法律宣传

4月,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通过观看宣传视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和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4月20日,县司法局组织鹿寨县37个相关单位在鹿寨县城北文化广场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县卫健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周边的群众踊跃参加宣传问答,积极参与咨询了解。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1.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下宣传活动

**日至5月1日,在全国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鹿寨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医保局以及凤糖纸业、 (略) 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县城文化广场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着力提升职工自我职业健康的保护意识。在宣传周期间,相关单位与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的多种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开展宣传阐释,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营造宣传“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各地依法治理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政策、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

2.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上宣传活动

除了开展线下宣传, (略) 、 (略) 、寨沙 (略) 、 (略) 等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线上宣传活动。

(四)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禁毒办在县文化广场组织的禁毒防艾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禁毒防艾相关知识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防艾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购物袋150余个。

(五)组织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

2023年9月初,县卫健局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220余人参加了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班讲师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职业健康基础知识、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职业危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职业病前期预防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职业健康教育,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执法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了推进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在持续开展“十室”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

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执法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健康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六、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不断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一)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工作

1.开展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

(1)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持证情况、公共场所环境、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及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同时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和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2023年公共场所艾滋病宣传覆盖率达100%;住宿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对242家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已进行事后监管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已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02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2)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执法人员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及生活环境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6份,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4)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已对全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共计检查12次,洪水期间加强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共安装40台监测设备开展在线监测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今年有5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符合办证条件已发证。

2.开展公共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1)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根据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进行排查并下架违规产品的函》的要求,我所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所销售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违规产品全部作下架处理。

(2)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结核病防控专项检查:针对我县自**日至今发生过结核病的9家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

(3)民宿专项检查:对4家民宿进行检查,各民宿两证均齐全,对在布?存放间存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宿,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

(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执法

(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对辖区内1 (略) 、 (略) 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及时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制度等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2)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度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辖区内1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2家。经查,15家医疗机构均未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均未发现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服务,也未发现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等情况。

(3)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5号)、《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车次,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县范围内 (略)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建立完整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违规行为但情节轻 (略) 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4)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12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份对我县1 (略) 和1家疾控机构开展了规范预防接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反馈,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

(5)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全县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经查,90家民营医疗机构均未发现存在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伪造、买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违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存在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骗取群众钱财的严重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但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完善,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免费接送、减免餐费、超出执业登记的床位数量开设床位等行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存在以上行为但情节轻微的民营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6)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6月对辖区内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25家中医诊所,出动检查车辆11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4人次。检查的25家中医诊所,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有12家,取得诊所备案凭证的有4家,2023年以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待换诊所备案凭证的有9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7)开展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 (略) 2023 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部署,今年6月至8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周边医疗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200米内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小学周边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8)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于今年9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出动检查车辆8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2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5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合格单位12家。

(三)开展职业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1.对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2月至3月,我局对2022年纳入监测的15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存在超标岗位共7家,超标危害因素均为噪声。我单位已经下达意见书要求其进行整改。

2.对鹿寨县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4月至5月,对辖区内已开工38项新增、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6个项目已经完成预评价、防护设施专篇,其余三同时工作正在进行中;1个项目广西七色 (略) “三同时”工作全部完成并审批合格;余下31个项目已投产但未进行“三同时”工作,我单位都已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其补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工作。待检测结果出具,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3.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对已交自查和评估材料的165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根据相关材料分出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6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93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家。接下来我单位进行分类监督现场检查工作,以确保分类结果准确率。

4.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鹿寨县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企业共48家,2023年已有25家提交整改材料并通过审核,4家材料被退回。4家企业停工停产。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企业29家,完成率为60.4%,已达到2023年指标(完成率为60%)的要求。

(四)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

1.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2023年国家“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共计76家,开展监督检测任务37家,全部完成下达任务。

2.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接收到国家下发的 “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共28家,其中医疗卫生9家、传染病防治10家、放射卫生3家、妇幼健康6家。目前,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关闭1家),放射完成3家,妇幼健康已全部完成。双随机的任务完成率100%。

3.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职业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共有12家(3家停产),已经全部完成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对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1家单位,已经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现该企业已经整改合格。

(五)行政处罚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县卫健局作出行政处罚26件,其中医疗卫生15件、公共场所卫生6件、学校卫生3件、职业卫生2件,总共没收违法所得5.102万元,处罚款42.9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方面立案15起,结案13起,移送公安机关1件, (略) 强制执行1件,没收非法所得0.1万元,共处罚款17.55万元;公共场所方面立案5起,结案4起,没收非法所得5.002万元,共处罚款25.31万元;学校卫生方面立案3起,结案3起,给予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职业卫生方面立案2起,结案2起,给予了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县卫健局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2023年,13家医疗机构共被记46分。

七、积极开展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共接到涉及卫生行政执法方面投诉4起:医疗卫生方面,接到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信访事件3起,已处理3起;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1起,处理1起。其中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平山镇水厂更换消毒设备在调试过程中没有及时通知镇上贩鱼的商家,造成商家所卖的鱼出现死亡的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排查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妥善的协调处理好了该水厂与贩鱼商家的矛盾。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

1.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鹿寨县县域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辖6镇3乡,常住人口33.73万人,按《卫生部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的要求,鹿寨县至少应配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4人,而实际的执法人员目前只有17名,远达不到执法力量配比的要求。而17名监督执法人员要对全县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涉及的单位、企业和场所众多,执法力量很薄弱,这也导致了在对“游医”开办“黑诊所”等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时,涉嫌违法的人员往往采取“定时关门”、“错时营业”的“游击战”,逃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

2.执法车辆配备不足。17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配备执法车1辆, (略) 租赁2辆电动汽车作为执法车辆的补充。到目前为止可调用开展执法的车辆为3辆,执法车辆的配备达不到3-5人应配备一辆执法车的要求。

(二)对中医医疗机构和养生保健机构监督执法还存在困难

1.医疗机构对中医诊疗的界限不清。有些中医医疗机构对于有些中医诊疗的界限不太清楚,有可能存在超范围执业的行为,这在查处中也存在一定困难。

2.养生保健机构私下开展违法行为。一些养生保健机构以养生保健的名义正常经营,但私下却打着中医中药的旗号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对消费者进行欺骗、诱使消费者接受其开展的违法诊疗行为,而且这些机构的做法比较隐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难以发现。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建设,切实“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在国家、 (略) 卫生健康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开展实时的卫生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知识宣传

完善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建设。我们将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入户诊疗服务,集中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舞台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的法律知识普及。同时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着力开展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让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防护主体责任。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卫生执法保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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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一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政治建设。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 (略) 党的建设实时指导,优化党员干部队 点击查看详情》》 ,加大培养力度。全年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6名,培养预备党员8名,培养正式党员3名。获鹿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航先锋”党支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机关党旗走在前 凝心聚力促发展”工程,深化“机关党旗红”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开展党组学习12次,通过云课堂组织全系统学习5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凝心聚力推动鹿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14次,召开座谈会12场次,解决问题18个,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八强化八推进”开展工作,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学习内容细化和量化,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抓好“八桂先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在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综合推进。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执行《中共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有效的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

(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 (略) 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现场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二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制定《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工作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清风肃纪”强化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集体廉政和警示教育4次,个人廉政谈话30余次,廉政家访10次。年轻干部撰写承诺书和廉洁家书400余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进行自查自纠20余次,发现类似遥控指挥式“躺平”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建章立制4个,促进了全系统干部作风、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营造了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全面 (略) 建设。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线,聚焦政治引领、规范行医、廉洁从业、提升服务质量四个重点任务,印发《鹿寨县全面 (略) 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局党组 (略) 专题研究工作会,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清廉广西建设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找准清廉建设与我系统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创建一批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规 (略) 。鹿 (略) 获评自 (略) 建设示范单位(完善制度建设类), (略) 建设信息获自治区级媒体刊发。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8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卫字〔2022〕93号),2023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鹿卫字〔2023〕77号),通过完善法治政府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执行执法公示制度

1.更新和公示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4月更新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权利事项内容、行政权力实施的依据和责任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编制更新行政执法内容清单。2023年12月更新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内容清单。清单包含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相关内容,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3.定期公示执法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严格履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三统一”制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有法律和法规及上级文件作为依据,文件的内容先经局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后再报县司法局审核。

(四)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 (略)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柳依法行政办发〔2018〕1号)和《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鹿依法行政办发〔2018〕0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 (略) 卫健委编制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清单,制定并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的通知》(鹿卫字〔2019〕113号),界定了本部门执法决定中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同时成立了法制审核机构,还聘请了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应该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保障

1.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日以前的行政处罚案件,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均严 (略) 卫生健康委《关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卫规〔2021〕1号)文件处罚尺度执行;**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和自治区疾控局制定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桂卫规〔2023〕5号),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此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完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专业执法部门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部门有执法人员17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5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5台、摄像机2台和 点击查看详情》》 音器2台,总共14台设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的配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音像记录装备配备的要求。

3.建立健全了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我局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鹿卫字〔2019〕102号)明确了案卷的管理和查阅制度。

4.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县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鹿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鹿卫字〔2017〕78号),本制度涵盖了《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四个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保密法律宣传

4月,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通过观看宣传视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和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4月20日,县司法局组织鹿寨县37个相关单位在鹿寨县城北文化广场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县卫健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周边的群众踊跃参加宣传问答,积极参与咨询了解。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1.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下宣传活动

**日至5月1日,在全国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鹿寨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医保局以及凤糖纸业、 (略) 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县城文化广场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着力提升职工自我职业健康的保护意识。在宣传周期间,相关单位与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的多种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开展宣传阐释,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营造宣传“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各地依法治理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政策、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

2.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上宣传活动

除了开展线下宣传, (略) 、 (略) 、寨沙 (略) 、 (略) 等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线上宣传活动。

(四)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禁毒办在县文化广场组织的禁毒防艾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禁毒防艾相关知识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防艾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购物袋150余个。

(五)组织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

2023年9月初,县卫健局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220余人参加了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班讲师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职业健康基础知识、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职业危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职业病前期预防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职业健康教育,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执法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了推进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在持续开展“十室”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

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执法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健康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六、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不断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一)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工作

1.开展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

(1)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持证情况、公共场所环境、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及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同时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和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2023年公共场所艾滋病宣传覆盖率达100%;住宿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对242家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已进行事后监管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已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02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2)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执法人员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及生活环境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6份,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4)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已对全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共计检查12次,洪水期间加强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共安装40台监测设备开展在线监测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今年有5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符合办证条件已发证。

2.开展公共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1)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根据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进行排查并下架违规产品的函》的要求,我所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所销售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违规产品全部作下架处理。

(2)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结核病防控专项检查:针对我县自**日至今发生过结核病的9家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

(3)民宿专项检查:对4家民宿进行检查,各民宿两证均齐全,对在布?存放间存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宿,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

(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执法

(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对辖区内1 (略) 、 (略) 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及时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制度等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2)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度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辖区内1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2家。经查,15家医疗机构均未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均未发现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服务,也未发现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等情况。

(3)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5号)、《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车次,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县范围内 (略)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建立完整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违规行为但情节轻 (略) 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4)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12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份对我县1 (略) 和1家疾控机构开展了规范预防接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反馈,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

(5)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全县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经查,90家民营医疗机构均未发现存在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伪造、买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违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存在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骗取群众钱财的严重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但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完善,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免费接送、减免餐费、超出执业登记的床位数量开设床位等行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存在以上行为但情节轻微的民营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6)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6月对辖区内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25家中医诊所,出动检查车辆11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4人次。检查的25家中医诊所,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有12家,取得诊所备案凭证的有4家,2023年以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待换诊所备案凭证的有9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7)开展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 (略) 2023 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部署,今年6月至8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周边医疗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200米内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小学周边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8)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于今年9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出动检查车辆8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2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5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合格单位12家。

(三)开展职业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1.对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2月至3月,我局对2022年纳入监测的15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存在超标岗位共7家,超标危害因素均为噪声。我单位已经下达意见书要求其进行整改。

2.对鹿寨县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4月至5月,对辖区内已开工38项新增、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6个项目已经完成预评价、防护设施专篇,其余三同时工作正在进行中;1个项目广西七色 (略) “三同时”工作全部完成并审批合格;余下31个项目已投产但未进行“三同时”工作,我单位都已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其补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工作。待检测结果出具,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3.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对已交自查和评估材料的165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根据相关材料分出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6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93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家。接下来我单位进行分类监督现场检查工作,以确保分类结果准确率。

4.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鹿寨县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企业共48家,2023年已有25家提交整改材料并通过审核,4家材料被退回。4家企业停工停产。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企业29家,完成率为60.4%,已达到2023年指标(完成率为60%)的要求。

(四)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

1.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2023年国家“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共计76家,开展监督检测任务37家,全部完成下达任务。

2.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接收到国家下发的 “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共28家,其中医疗卫生9家、传染病防治10家、放射卫生3家、妇幼健康6家。目前,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关闭1家),放射完成3家,妇幼健康已全部完成。双随机的任务完成率100%。

3.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职业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共有12家(3家停产),已经全部完成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对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1家单位,已经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现该企业已经整改合格。

(五)行政处罚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县卫健局作出行政处罚26件,其中医疗卫生15件、公共场所卫生6件、学校卫生3件、职业卫生2件,总共没收违法所得5.102万元,处罚款42.9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方面立案15起,结案13起,移送公安机关1件, (略) 强制执行1件,没收非法所得0.1万元,共处罚款17.55万元;公共场所方面立案5起,结案4起,没收非法所得5.002万元,共处罚款25.31万元;学校卫生方面立案3起,结案3起,给予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职业卫生方面立案2起,结案2起,给予了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县卫健局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2023年,13家医疗机构共被记46分。

七、积极开展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共接到涉及卫生行政执法方面投诉4起:医疗卫生方面,接到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信访事件3起,已处理3起;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1起,处理1起。其中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平山镇水厂更换消毒设备在调试过程中没有及时通知镇上贩鱼的商家,造成商家所卖的鱼出现死亡的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排查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妥善的协调处理好了该水厂与贩鱼商家的矛盾。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

1.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鹿寨县县域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辖6镇3乡,常住人口33.73万人,按《卫生部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的要求,鹿寨县至少应配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4人,而实际的执法人员目前只有17名,远达不到执法力量配比的要求。而17名监督执法人员要对全县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涉及的单位、企业和场所众多,执法力量很薄弱,这也导致了在对“游医”开办“黑诊所”等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时,涉嫌违法的人员往往采取“定时关门”、“错时营业”的“游击战”,逃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

2.执法车辆配备不足。17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配备执法车1辆, (略) 租赁2辆电动汽车作为执法车辆的补充。到目前为止可调用开展执法的车辆为3辆,执法车辆的配备达不到3-5人应配备一辆执法车的要求。

(二)对中医医疗机构和养生保健机构监督执法还存在困难

1.医疗机构对中医诊疗的界限不清。有些中医医疗机构对于有些中医诊疗的界限不太清楚,有可能存在超范围执业的行为,这在查处中也存在一定困难。

2.养生保健机构私下开展违法行为。一些养生保健机构以养生保健的名义正常经营,但私下却打着中医中药的旗号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对消费者进行欺骗、诱使消费者接受其开展的违法诊疗行为,而且这些机构的做法比较隐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难以发现。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建设,切实“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在国家、 (略) 卫生健康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开展实时的卫生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知识宣传

完善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建设。我们将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入户诊疗服务,集中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舞台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的法律知识普及。同时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着力开展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让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防护主体责任。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卫生执法保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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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中共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鹿寨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一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政治建设。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 (略) 党的建设实时指导,优化党员干部队 点击查看详情》》 ,加大培养力度。全年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6名,培养预备党员8名,培养正式党员3名。获鹿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航先锋”党支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施“机关党旗走在前 凝心聚力促发展”工程,深化“机关党旗红”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开展党组学习12次,通过云课堂组织全系统学习5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三)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凝心聚力推动鹿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14次,召开座谈会12场次,解决问题18个,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八强化八推进”开展工作,制订《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学习内容细化和量化,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抓好“八桂先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在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综合推进。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执行《中共鹿寨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有效的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

(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 (略) 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现场听取各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二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制定《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工作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清风肃纪”强化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集体廉政和警示教育4次,个人廉政谈话30余次,廉政家访10次。年轻干部撰写承诺书和廉洁家书400余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进行自查自纠20余次,发现类似遥控指挥式“躺平”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建章立制4个,促进了全系统干部作风、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营造了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三是全面 (略) 建设。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线,聚焦政治引领、规范行医、廉洁从业、提升服务质量四个重点任务,印发《鹿寨县全面 (略) 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局党组 (略) 专题研究工作会,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清廉广西建设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找准清廉建设与我系统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创建一批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从医行为规 (略) 。鹿 (略) 获评自 (略) 建设示范单位(完善制度建设类), (略) 建设信息获自治区级媒体刊发。

三、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鹿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8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鹿卫字〔2022〕93号),2023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鹿卫字〔2023〕77号),通过完善法治政府的制度体系的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执行执法公示制度

1.更新和公示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4月更新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权责清单对本部门的权利事项内容、行政权力实施的依据和责任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

2.编制更新行政执法内容清单。2023年12月更新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内容清单。清单包含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随机监督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相关内容,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3.定期公示执法决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严格履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三统一”制度,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有法律和法规及上级文件作为依据,文件的内容先经局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后再报县司法局审核。

(四)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 (略)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柳依法行政办发〔2018〕1号)和《鹿寨县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鹿依法行政办发〔2018〕01号)文件精神,县卫生 (略) 卫健委编制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清单,制定并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的通知》(鹿卫字〔2019〕113号),界定了本部门执法决定中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事项,同时成立了法制审核机构,还聘请了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应该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保障

1.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日以前的行政处罚案件,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均严 (略) 卫生健康委《关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柳卫规〔2021〕1号)文件处罚尺度执行;**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和自治区疾控局制定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桂卫规〔2023〕5号),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此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完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专业执法部门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部门有执法人员17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5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5台、摄像机2台和 点击查看详情》》 音器2台,总共14台设备,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的配备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3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音像记录装备配备的要求。

3.建立健全了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为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管理,我局印发了《鹿寨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鹿卫字〔2019〕102号)明确了案卷的管理和查阅制度。

4.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公正文明执法,县卫生计生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鹿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鹿卫字〔2017〕78号),本制度涵盖了《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鹿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评价制度》四个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开展保密法律宣传

4月,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通过观看宣传视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和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二)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

4月20日,县司法局组织鹿寨县37个相关单位在鹿寨县城北文化广场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法治文化惠民行”活动。县卫健局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与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周边的群众踊跃参加宣传问答,积极参与咨询了解。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1.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下宣传活动

**日至5月1日,在全国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鹿寨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医保局以及凤糖纸业、 (略) 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县城文化广场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着力提升职工自我职业健康的保护意识。在宣传周期间,相关单位与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的多种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开展宣传阐释,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营造宣传“国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各地依法治理职业病危害、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政策、维护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

2.开展职业病防治线上宣传活动

除了开展线下宣传, (略) 、 (略) 、寨沙 (略) 、 (略) 等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线上宣传活动。

(四)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禁毒办在县文化广场组织的禁毒防艾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禁毒防艾相关知识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防艾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购物袋150余个。

(五)组织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

2023年9月初,县卫健局组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220余人参加了职业卫生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班讲师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职业健康基础知识、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职业危害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职业病前期预防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职业健康教育,着力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执法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了推进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鹿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正在持续开展“十室”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

为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执法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健康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六、严格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不断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

(一)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和专项工作

1.开展公共卫生日常监督执法

(1)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持证情况、公共场所环境、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及设施进行卫生监督,同时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和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2023年公共场所艾滋病宣传覆盖率达100%;住宿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对242家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已进行事后监管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已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02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2)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执法人员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及生活环境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6份,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4)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工作:2023年已对全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共计检查12次,洪水期间加强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共安装40台监测设备开展在线监测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今年有5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符合办证条件已发证。

2.开展公共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1)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根据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进行排查并下架违规产品的函》的要求,我所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所销售永丰县生产的抗(抑)菌制剂膏剂违规产品全部作下架处理。

(2)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结核病防控专项检查:针对我县自**日至今发生过结核病的9家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单位,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

(3)民宿专项检查:对4家民宿进行检查,各民宿两证均齐全,对在布?存放间存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宿,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予以整改。

(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执法

(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对辖区内1 (略) 、 (略) 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及时更新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制度等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2)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度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 (略)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023年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辖区内15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2家。经查,15家医疗机构均未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均未发现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服务,也未发现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等情况。

(3)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5号)、《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转发开展 (略)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车次,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县范围内 (略)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建立完整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违规行为但情节轻 (略) 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4)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12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全区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今年3月份对我县1 (略) 和1家疾控机构开展了规范预防接种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反馈,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

(5)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全县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经查,90家民营医疗机构均未发现存在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伪造、买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违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发现存在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骗取群众钱财的严重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但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完善,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存在免费接送、减免餐费、超出执业登记的床位数量开设床位等行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存在以上行为但情节轻微的民营医疗机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6)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6月对辖区内开展中医类诊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25家中医诊所,出动检查车辆11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4人次。检查的25家中医诊所,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有12家,取得诊所备案凭证的有4家,2023年以前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待换诊所备案凭证的有9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7)开展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总结。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 (略) 2023 年学校周边医疗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部署,今年6月至8月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周边医疗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200米内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小学周边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8)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2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于今年9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出动检查车辆8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2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5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合格单位12家。

(三)开展职业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1.对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2月至3月,我局对2022年纳入监测的15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中存在超标岗位共7家,超标危害因素均为噪声。我单位已经下达意见书要求其进行整改。

2.对鹿寨县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4月至5月,对辖区内已开工38项新增、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6个项目已经完成预评价、防护设施专篇,其余三同时工作正在进行中;1个项目广西七色 (略) “三同时”工作全部完成并审批合格;余下31个项目已投产但未进行“三同时”工作,我单位都已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其补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工作。待检测结果出具,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3.开展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对已交自查和评估材料的165家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根据相关材料分出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6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93家, 点击查看详情》》 类共有6家。接下来我单位进行分类监督现场检查工作,以确保分类结果准确率。

4.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鹿寨县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企业共48家,2023年已有25家提交整改材料并通过审核,4家材料被退回。4家企业停工停产。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企业29家,完成率为60.4%,已达到2023年指标(完成率为60%)的要求。

(四)开展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

1.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2023年国家“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检任务共计76家,开展监督检测任务37家,全部完成下达任务。

2.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接收到国家下发的 “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共28家,其中医疗卫生9家、传染病防治10家、放射卫生3家、妇幼健康6家。目前,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关闭1家),放射完成3家,妇幼健康已全部完成。双随机的任务完成率100%。

3.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职业卫生监督双随机任务共有12家(3家停产),已经全部完成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对双随机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1家单位,已经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现该企业已经整改合格。

(五)行政处罚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县卫健局作出行政处罚26件,其中医疗卫生15件、公共场所卫生6件、学校卫生3件、职业卫生2件,总共没收违法所得5.102万元,处罚款42.9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方面立案15起,结案13起,移送公安机关1件, (略) 强制执行1件,没收非法所得0.1万元,共处罚款17.55万元;公共场所方面立案5起,结案4起,没收非法所得5.002万元,共处罚款25.31万元;学校卫生方面立案3起,结案3起,给予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职业卫生方面立案2起,结案2起,给予了涉事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县卫健局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实行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2023年,13家医疗机构共被记46分。

七、积极开展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共接到涉及卫生行政执法方面投诉4起:医疗卫生方面,接到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信访事件3起,已处理3起;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1起,处理1起。其中公共卫生方面接到投诉:平山镇水厂更换消毒设备在调试过程中没有及时通知镇上贩鱼的商家,造成商家所卖的鱼出现死亡的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协同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排查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妥善的协调处理好了该水厂与贩鱼商家的矛盾。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力量薄弱

1.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鹿寨县县域总面积2974.8平方公里,辖6镇3乡,常住人口33.73万人,按《卫生部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的要求,鹿寨县至少应配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4人,而实际的执法人员目前只有17名,远达不到执法力量配比的要求。而17名监督执法人员要对全县的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三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涉及的单位、企业和场所众多,执法力量很薄弱,这也导致了在对“游医”开办“黑诊所”等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时,涉嫌违法的人员往往采取“定时关门”、“错时营业”的“游击战”,逃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检查。

2.执法车辆配备不足。17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配备执法车1辆, (略) 租赁2辆电动汽车作为执法车辆的补充。到目前为止可调用开展执法的车辆为3辆,执法车辆的配备达不到3-5人应配备一辆执法车的要求。

(二)对中医医疗机构和养生保健机构监督执法还存在困难

1.医疗机构对中医诊疗的界限不清。有些中医医疗机构对于有些中医诊疗的界限不太清楚,有可能存在超范围执业的行为,这在查处中也存在一定困难。

2.养生保健机构私下开展违法行为。一些养生保健机构以养生保健的名义正常经营,但私下却打着中医中药的旗号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对消费者进行欺骗、诱使消费者接受其开展的违法诊疗行为,而且这些机构的做法比较隐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难以发现。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卫生健康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的建设,切实“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在国家、 (略) 卫生健康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监控平台开展实时的卫生监督执法,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

(三)广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知识宣传

完善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建设。我们将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入户诊疗服务,集中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舞台表演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的法律知识普及。同时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着力开展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让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深入人心。

(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防护主体责任。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卫生执法保障。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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