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装船码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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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武船麦克德莫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装船码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青岛武船麦克德 (略) 装船码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漓江东路367号、海西湾内
建设单位: 青岛武船麦克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恒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
项目概况: 码头结构不变,工程滑道区水平荷载和系船柱荷载不变,滑道区竖向荷载需由4800kN/m增大至7600kN/m,拆除、改建二号滑道范围内滑道承台板,承台板尺寸为58×11.3×3.5m(沿码头方向×垂直码头方向×板厚),使其承载能力提升至7600kN/m,护舷需增大,疏浚航行区2.33km,其中0+0~0+340为码头停泊区,原港池水域底高程-6.4~-11.5m,设计水域底高程-10m;0+340~2+330为船舶航行区,航行区宽度215m,转弯段采用切角法加宽,转弯半径1300m,原航道疏浚区底高程-5.3~-9.0m,设计疏浚底高程-8.0m,总疏浚量约83万m3,其中港池疏浚量约13.88万m3,航道疏浚量约69.12万m3。对部分桩底有破碎或砼松散的桩基进行注浆加固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和压舱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无新增废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船岸协调调度减少鸣笛次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疏浚挖泥土方运送至海洋倾倒区抛泥,取得倾倒许可前不得抛泥,抛泥期间避让沿线保护区,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疏浚岩石作为码头承台地基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船舶维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船舶维修场所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优化施工机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低噪声机械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严控施工范围,尽量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等敏感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专业部门对生态补偿效果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海水水质监测,委托有海洋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周围海域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向我局报送,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强度、施工方式及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青岛武船麦克德 (略) 装船码头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漓江东路367号、海西湾内
建设单位: 青岛武船麦克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恒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
项目概况: 码头结构不变,工程滑道区水平荷载和系船柱荷载不变,滑道区竖向荷载需由4800kN/m增大至7600kN/m,拆除、改建二号滑道范围内滑道承台板,承台板尺寸为58×11.3×3.5m(沿码头方向×垂直码头方向×板厚),使其承载能力提升至7600kN/m,护舷需增大,疏浚航行区2.33km,其中0+0~0+340为码头停泊区,原港池水域底高程-6.4~-11.5m,设计水域底高程-10m;0+340~2+330为船舶航行区,航行区宽度215m,转弯段采用切角法加宽,转弯半径1300m,原航道疏浚区底高程-5.3~-9.0m,设计疏浚底高程-8.0m,总疏浚量约83万m3,其中港池疏浚量约13.88万m3,航道疏浚量约69.12万m3。对部分桩底有破碎或砼松散的桩基进行注浆加固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和压舱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无新增废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船岸协调调度减少鸣笛次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疏浚挖泥土方运送至海洋倾倒区抛泥,取得倾倒许可前不得抛泥,抛泥期间避让沿线保护区,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疏浚岩石作为码头承台地基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船舶维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船舶维修场所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采取覆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船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施工海域的悬浮物影响。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泥布湾污水处理厂。优化施工机械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低噪声机械等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工艺,严控施工范围,尽量避开周边海域生物的繁育期等敏感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规定采取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委托专业部门对生态补偿效果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海水水质监测,委托有海洋监测资质的单位对周围海域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将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向我局报送,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强度、施工方式及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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