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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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9月3日4时29分许,在国道228线5394KM路段( (略) 云霄县常山 (略) 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碰撞一辆中型仓栅式货车后,中型仓栅式货车车头碰撞到前方同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灯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2人死亡、2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常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伤亡者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交通运输局以及云霄交警大队、常山派出所、常山交警中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3日4时29分许,张文新驾驶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国道228线自诏安往漳浦方向行驶至5394KM路段(云霄县常 (略) 交叉路口路段),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显示该车车速为64.3公里/小时后降至0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大型车限速40公里/小时),追尾碰撞到在交叉路口等候交通信号灯的由吴两全驾驶的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室核载3人、实载4人)车厢尾部,随后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车头碰撞到前方同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灯的由谢小华驾驶赣CBP07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造成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吴两全当场死亡、乘员余龙钦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胡玉香和胡欣受伤,三车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两名伤者经及时救治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常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道路交通的2名副主任及时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开发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现场处置、社会维稳、医疗救治、舆情管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有序有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云霄县公安局、云霄县消防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常山交警中队、 (略) “120”等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警戒、交通疏导和伤员救治等工作。

云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于4时29分33秒接群众报警称:在常山红绿灯路段三辆货车闽CE929挂追尾,人受伤。

云霄县交警大队接到云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出警,于04时41分到达现场开展现场警戒、救援和交通疏导。

常山交警中队接到云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4名值班民辅警立即出警,于04时40分许到达事故现场协助抢救伤者,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于11时00分处警结束。

云霄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于04时42分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受困人员救援,于06时13分处警结束。

(略) “120”于04时32分接到急救电话报警,立即出动救护车2辆及医卫人员,于04时46分到达事故现场,及时将受伤人员转运到 (略) 救治。

(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9.3”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组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善后协调和舆情管控工作。云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开展事故车辆和死亡人员情况的侦查行动,及时联系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督促肇事车辆所在的厦 (略) 全力筹集资金,做好损失赔偿工作,协 (略) 做好先予支付准备,全力、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胡玉香、 (略) (略) (略) ,车主张文新垫付6万元医疗费,目前伤 (略) 。车主张文新先行筹集10万元作为丧葬费垫付给死者家属,尸体检验报告完成后,家属同意尸体火化,目前家属情绪稳定。

)事故车辆情况

1.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厦 (略) ,登记住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23号201-1室A12,品牌型号:欧曼牌BJ4269SNFKB-AJ,车辆识别代号:LRDS7PEB0KR*,发动机号码:*,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核定载人数:2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5月31日,承保公司:天安 (略) (略) 南安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保险期间:2023年01月27日零时至2024年01月26日二十四时止),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号:**(保险期间:2023年01月29日零时至2024年01月28日二十四时止)。该车辆投保了一份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承保公司:阳光 (略) 北京分公司,保单号:*1577(保险期间:2023年01月14日零时至2024年01月13日二十四时止)。事故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3月0 (略) * (略) 进行年检并出具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评价结果:空气悬架轴:2,3;车辆技术等级:【一级】,技术负责人:王坤

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 (略) ,登记住址: (略) (略) 官桥镇周厝村田墘鸿宇物流园旁,品牌型号:诚信达牌MWH9400CCYE,车辆识别代号:LA99FRC30K0MWH225,发动机号码:无,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定载人数:0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3月31日。

发生事故时该车实载25155KG,核载33200KG,未超载。

2.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吴周容,登记住址: (略) 诏安县四都梅溪村桥头120号,品牌型号:解放牌CA5091CCYP40K2L2,车辆识别代号:LFNA9MJE2GAM60429,发动机号码:*,车辆类型:中型仓栅式货车,核定载人数:3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3月31日,承保公司:中国平安 (略) (略) 诏安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56498(保险期间:2023年03月24日零时至2024年03月23日二十四时止),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号:*56496(保险期间:2023年04月01日零时至2024年04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事故发生时该车空载。

3.赣CBP07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江西瑞州汽运集 (略) ,登记住址: (略) 祥符镇文化大楼三楼,品牌型号:东风牌DFH5310CCYA1,车辆识别代号:LGAX5D658M*,发动机号码:M*,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货车,核定载人数:2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5月31日,承保公司:中国人民 (略) (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650(保险期间:2023年06月30日零时至2024年06月29日二十四时止),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号:PDAA*738(保险期间:2023年06月30日零时至2024年06月29日二十四时止)。

事故发生时该车载货18130KG ,核准载质量17800KG,未超载。

)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员情况

1.张文新,男,1990年01年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5,户籍地址: (略) 翔安区内厝镇前垵村下沙溪220号,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系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未受伤。张文新驾驶证于2011年07月2 (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有效期至2027年07月25日,状态正常。

2.吴两全,男,1976年09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1,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梅溪村桥头25号,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吴两全驾驶证于2011年05月0 (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有效期至2027年05月03日,状态正常。

3.谢小华,男,1986年09年0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55,户籍地址: (略) 垫江县大石乡豹山村10组,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系赣CBP07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未受伤。谢小华驾驶证于2008年12月0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核发,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3日,状态正常。

4.余龙钦,男,1972年10月0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92,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经抢救无效于09月04日14时死亡。

5.胡玉香,女,1975年0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48,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6.胡欣,男,1994年03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4,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上湖村上湖966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事故企业情况

1.厦 (略) ,事故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企业,成立于2016年02月22日,法定代表人吴仁贵,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23号201-1室A12,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 (略) 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号为厦字*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6日,核发 (略) 交通运输局。

2.南 (略) ,事故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所属企业,成立于2019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纯时,注册地址为: (略) 官桥镇福官中路三岗25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号为闽交运管许可泉字*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证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1日,核发证 (略) 交通运输局。

)事故路段情况

国道228线5394KM路段( (略) 云霄县常山 (略) 路口路段)属于国道324线常山路段路面加铺沥青砼大修改造工程改造路段,该工程于2016年10月施工,2017年4月竣工,设计单位是厦门中平公 (略) ,施工单位是浙江 (略) 。该路段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15年在该路段“红绿灯”安装一盏高杆照射灯。路面标线、中央波形梁钢护栏、交通标志、道口桩、夜间照明等安全设施完整有效。

路口“红绿灯”建设情况:项目名称是国道G (略) 道S201线常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略) (略) 于2015年5月设计;由福建 (略) 于2015年10月开始施工,并于2016年3月竣工, (略)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于2016年5月3日验收合格。

(八)事故天气情况

事故时间为2023年9月3日4时29分许,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天气:多云,气温 25.8-26.8℃,偏东风,风力1~2级,能见度良好,无雷击等强对流天气。

(九)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中死亡人员情况(2人)

(1)吴两全,男,1976年09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1,家庭住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梅溪村桥头25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2)余龙钦,男,1972年10月0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92,家庭住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本事故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客,在事故中经抢救无效于09月04日14时死亡。

2.事故中受伤人员情况(2人)

(1)胡玉香,女,1975年0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48,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2)胡欣,男,1994年03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4,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上湖村上湖966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在本次事故中,三车局部损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60万元。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张文新夜间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文新交通意识淡薄,未落实安全驾驶的规定。一是存在严重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显示:闽DJ388重型牵引车车速为64.3公里/小时后降至0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为大型车限速40公里/小时,超最高限速60.75%;二是严重疲劳驾驶,张文新夜间驾驶机动车辆7小时,途中仅休息35分钟,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发出疲劳驾驶预警35条,置之不理,特别是张文新驾车经过诏安县四都镇路段后,感觉精神恍惚,视线模糊,仍然继续驾车前行,未落实驾驶员安全驾驶规定有效消除疲劳,致使事故发生。企业对安全监控平台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前,监控平台向肇事驾驶员发出35条疲劳驾驶的预警信息,且监控平台记录显示肇事车辆长时间处于超速行驶状态,企业对安全监控平台管理不到位,致使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驾驶员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间接原因

厦 (略)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该公司未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监控管理制度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4年第5号)规定要求,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未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事故车辆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行为,且监管平台发出疲劳驾驶预警信息35条,但该公司夜间19时至次日7时无监控人员上班,致使该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直至事故发生。

二是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未把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隐患排查内容,安全例会和隐患排查均未有纠正上述违法行为的记录,查询2023年1至9月份监控平台数据,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多达354次,该公司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长期未得到有效制止和纠正。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导致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一)责任单位

厦 (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夜间监控无人值班、驾驶员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责任人员

1.吴仁贵,厦 (略)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是未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车辆动态信息监控制度》制度制订于2016年,未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章及时修订,且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要求,致使该公司夜间无监控人员值班;二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本单位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林惠真,厦 (略) 企业总经理助理,实际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协助该公司主要要负责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夜间监控无人值班、驾驶员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有效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略) 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李宝环厦 (略) 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存在夜间监控无人值班、驾驶员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有效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略) 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经调查核实:事故发生后,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及时、有力有效,事故地点路段各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好。事故属地交警、交通、公路等监管部门和人员未发现履职不到位情况,建议不追究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和漏洞,各职能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 (略) 市领导关于道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一)厦 (略) 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重点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二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以及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强化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建好、管好北斗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真正起到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用;四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通过自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企业内部要依规进行处罚和教育,及时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常山开发区和云霄县交通、交警、公路等涉及属地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路面执法管控,认真研究安全监管对策措施,切实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要加强事故路段的排查整治

常山开发区交通局、云霄县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 (略) 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和公路安保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事故路段进行安全技术论证,研判事故发生路段存在的各方面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举一反三,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契机,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路段基础资料台帐,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路段整治工作,落实责任部门、整治资金、整治完成时限,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管控

各有关部门要吸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路面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对交通重点路段、交叉路口、农村道路等重点路口、路段以及危险点段、重点时段的路面的交通管控。集中整治客货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科学研判分析辖区客运、货运、危化运输等重点车辆的运行规律特点,针对中午和夜间凌晨事故多发的实际, (略) 道、农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不定时在国道线上设置固定执勤点,严查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超载、报废车上路、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要充分应用电视、微信微博、农村大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安交警严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形成严管态势。要加强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警示教育,深入辖区内“两客一危”和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和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略) 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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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日4时29分许,在国道228线5394KM路段( (略) 云霄县常山 (略) 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碰撞一辆中型仓栅式货车后,中型仓栅式货车车头碰撞到前方同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灯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2人死亡、2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常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伤亡者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总工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交通运输局以及云霄交警大队、常山派出所、常山交警中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3日4时29分许,张文新驾驶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国道228线自诏安往漳浦方向行驶至5394KM路段(云霄县常 (略) 交叉路口路段),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显示该车车速为64.3公里/小时后降至0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大型车限速40公里/小时),追尾碰撞到在交叉路口等候交通信号灯的由吴两全驾驶的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室核载3人、实载4人)车厢尾部,随后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车头碰撞到前方同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灯的由谢小华驾驶赣CBP07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造成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吴两全当场死亡、乘员余龙钦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胡玉香和胡欣受伤,三车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两名伤者经及时救治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二)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常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以及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道路交通的2名副主任及时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开发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现场处置、社会维稳、医疗救治、舆情管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有序有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云霄县公安局、云霄县消防大队、云霄县交警大队、常山交警中队、 (略) “120”等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警戒、交通疏导和伤员救治等工作。

云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于4时29分33秒接群众报警称:在常山红绿灯路段三辆货车闽CE929挂追尾,人受伤。

云霄县交警大队接到云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出警,于04时41分到达现场开展现场警戒、救援和交通疏导。

常山交警中队接到云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4名值班民辅警立即出警,于04时40分许到达事故现场协助抢救伤者,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于11时00分处警结束。

云霄县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于04时42分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受困人员救援,于06时13分处警结束。

(略) “120”于04时32分接到急救电话报警,立即出动救护车2辆及医卫人员,于04时46分到达事故现场,及时将受伤人员转运到 (略) 救治。

(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9.3”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组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善后协调和舆情管控工作。云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开展事故车辆和死亡人员情况的侦查行动,及时联系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督促肇事车辆所在的厦 (略) 全力筹集资金,做好损失赔偿工作,协 (略) 做好先予支付准备,全力、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胡玉香、 (略) (略) (略) ,车主张文新垫付6万元医疗费,目前伤 (略) 。车主张文新先行筹集10万元作为丧葬费垫付给死者家属,尸体检验报告完成后,家属同意尸体火化,目前家属情绪稳定。

)事故车辆情况

1.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厦 (略) ,登记住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23号201-1室A12,品牌型号:欧曼牌BJ4269SNFKB-AJ,车辆识别代号:LRDS7PEB0KR*,发动机号码:*,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核定载人数:2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5月31日,承保公司:天安 (略) (略) 南安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保险期间:2023年01月27日零时至2024年01月26日二十四时止),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号:**(保险期间:2023年01月29日零时至2024年01月28日二十四时止)。该车辆投保了一份物流责任综合保险,承保公司:阳光 (略) 北京分公司,保单号:*1577(保险期间:2023年01月14日零时至2024年01月13日二十四时止)。事故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3月0 (略) * (略) 进行年检并出具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报告,评价结果:空气悬架轴:2,3;车辆技术等级:【一级】,技术负责人:王坤

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 (略) ,登记住址: (略) (略) 官桥镇周厝村田墘鸿宇物流园旁,品牌型号:诚信达牌MWH9400CCYE,车辆识别代号:LA99FRC30K0MWH225,发动机号码:无,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定载人数:0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3月31日。

发生事故时该车实载25155KG,核载33200KG,未超载。

2.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吴周容,登记住址: (略) 诏安县四都梅溪村桥头120号,品牌型号:解放牌CA5091CCYP40K2L2,车辆识别代号:LFNA9MJE2GAM60429,发动机号码:*,车辆类型:中型仓栅式货车,核定载人数:3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3月31日,承保公司:中国平安 (略) (略) 诏安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56498(保险期间:2023年03月24日零时至2024年03月23日二十四时止),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号:*56496(保险期间:2023年04月01日零时至2024年04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事故发生时该车空载。

3.赣CBP07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该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江西瑞州汽运集 (略) ,登记住址: (略) 祥符镇文化大楼三楼,品牌型号:东风牌DFH5310CCYA1,车辆识别代号:LGAX5D658M*,发动机号码:M*,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货车,核定载人数:2人,使用性质:货运,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5月31日,承保公司:中国人民 (略) (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PDZA*650(保险期间:2023年06月30日零时至2024年06月29日二十四时止),机动车商业险保单号:PDAA*738(保险期间:2023年06月30日零时至2024年06月29日二十四时止)。

事故发生时该车载货18130KG ,核准载质量17800KG,未超载。

)事故车辆驾驶人乘员情况

1.张文新,男,1990年01年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5,户籍地址: (略) 翔安区内厝镇前垵村下沙溪220号,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系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未受伤。张文新驾驶证于2011年07月2 (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有效期至2027年07月25日,状态正常。

2.吴两全,男,1976年09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1,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梅溪村桥头25号,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吴两全驾驶证于2011年05月0 (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有效期至2027年05月03日,状态正常。

3.谢小华,男,1986年09年0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55,户籍地址: (略) 垫江县大石乡豹山村10组,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系赣CBP07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未受伤。谢小华驾驶证于2008年12月0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核发,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3日,状态正常。

4.余龙钦,男,1972年10月0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92,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经抢救无效于09月04日14时死亡。

5.胡玉香,女,1975年0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48,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6.胡欣,男,1994年03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4,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上湖村上湖966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事故企业情况

1.厦 (略) ,事故闽DJ38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企业,成立于2016年02月22日,法定代表人吴仁贵,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兴一路23号201-1室A12,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 (略) 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号为厦字*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有效期至2024年03月16日,核发 (略) 交通运输局。

2.南 (略) ,事故闽CE929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所属企业,成立于2019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纯时,注册地址为: (略) 官桥镇福官中路三岗25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号为闽交运管许可泉字*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证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1日,核发证 (略) 交通运输局。

)事故路段情况

国道228线5394KM路段( (略) 云霄县常山 (略) 路口路段)属于国道324线常山路段路面加铺沥青砼大修改造工程改造路段,该工程于2016年10月施工,2017年4月竣工,设计单位是厦门中平公 (略) ,施工单位是浙江 (略) 。该路段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15年在该路段“红绿灯”安装一盏高杆照射灯。路面标线、中央波形梁钢护栏、交通标志、道口桩、夜间照明等安全设施完整有效。

路口“红绿灯”建设情况:项目名称是国道G (略) 道S201线常山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略) (略) 于2015年5月设计;由福建 (略) 于2015年10月开始施工,并于2016年3月竣工, (略)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于2016年5月3日验收合格。

(八)事故天气情况

事故时间为2023年9月3日4时29分许,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天气:多云,气温 25.8-26.8℃,偏东风,风力1~2级,能见度良好,无雷击等强对流天气。

(九)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中死亡人员情况(2人)

(1)吴两全,男,1976年09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1,家庭住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梅溪村桥头25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2)余龙钦,男,1972年10月0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92,家庭住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本事故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客,在事故中经抢救无效于09月04日14时死亡。

2.事故中受伤人员情况(2人)

(1)胡玉香,女,1975年0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48,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田美村上溪100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2)胡欣,男,1994年03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4,户籍地址: (略) 诏安县四都镇上湖村上湖966号,系闽E35273号中型仓栅式货车乘员,在事故中受伤。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在本次事故中,三车局部损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60万元。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张文新夜间疲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文新交通意识淡薄,未落实安全驾驶的规定。一是存在严重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企业车辆动态监控记录显示:闽DJ388重型牵引车车速为64.3公里/小时后降至0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为大型车限速40公里/小时,超最高限速60.75%;二是严重疲劳驾驶,张文新夜间驾驶机动车辆7小时,途中仅休息35分钟,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发出疲劳驾驶预警35条,置之不理,特别是张文新驾车经过诏安县四都镇路段后,感觉精神恍惚,视线模糊,仍然继续驾车前行,未落实驾驶员安全驾驶规定有效消除疲劳,致使事故发生。企业对安全监控平台管理不到位,事故发生前,监控平台向肇事驾驶员发出35条疲劳驾驶的预警信息,且监控平台记录显示肇事车辆长时间处于超速行驶状态,企业对安全监控平台管理不到位,致使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驾驶员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间接原因

厦 (略)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是该公司未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监控管理制度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4年第5号)规定要求,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未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事故车辆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行为,且监管平台发出疲劳驾驶预警信息35条,但该公司夜间19时至次日7时无监控人员上班,致使该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直至事故发生。

二是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未把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隐患排查内容,安全例会和隐患排查均未有纠正上述违法行为的记录,查询2023年1至9月份监控平台数据,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多达354次,该公司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长期未得到有效制止和纠正。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导致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一)责任单位

厦 (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夜间监控无人值班、驾驶员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责任人员

1.吴仁贵,厦 (略)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是未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车辆动态信息监控制度》制度制订于2016年,未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章及时修订,且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管理办法》要求,致使该公司夜间无监控人员值班;二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本单位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林惠真,厦 (略) 企业总经理助理,实际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协助该公司主要要负责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夜间监控无人值班、驾驶员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有效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略) 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李宝环厦 (略) 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存在夜间监控无人值班、驾驶员存在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有效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 (略) 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经调查核实:事故发生后,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及时、有力有效,事故地点路段各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好。事故属地交警、交通、公路等监管部门和人员未发现履职不到位情况,建议不追究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和漏洞,各职能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 (略) 市领导关于道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一)厦 (略) 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重点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二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以及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强化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建好、管好北斗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真正起到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用;四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通过自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企业内部要依规进行处罚和教育,及时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常山开发区和云霄县交通、交警、公路等涉及属地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路面执法管控,认真研究安全监管对策措施,切实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要加强事故路段的排查整治

常山开发区交通局、云霄县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 (略) 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和公路安保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事故路段进行安全技术论证,研判事故发生路段存在的各方面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举一反三,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契机,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隐患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路段基础资料台帐,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路段整治工作,落实责任部门、整治资金、整治完成时限,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管控

各有关部门要吸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路面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加强对交通重点路段、交叉路口、农村道路等重点路口、路段以及危险点段、重点时段的路面的交通管控。集中整治客货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科学研判分析辖区客运、货运、危化运输等重点车辆的运行规律特点,针对中午和夜间凌晨事故多发的实际, (略) 道、农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不定时在国道线上设置固定执勤点,严查无牌无证、准驾车型不符、超载、报废车上路、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要充分应用电视、微信微博、农村大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安交警严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形成严管态势。要加强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宣传警示教育,深入辖区内“两客一危”和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宣讲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和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略) 常山开发区“9.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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