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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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府前大楼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略) (略) 肿瘤防治能力提升核医学科建设项目

(略) 渭滨区姜谭路8号

(略)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略) (略) (略) 渭滨区姜谭路8号,拟将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地下一层、地面一层和地面二层改造成核素制备、治疗、诊断和科研为一体的核医学科,涉及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用回旋加速器,Ⅲ类射线装置PET/CT,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11C、13N、15O、68Ga、64Cu、124I、89Zr、67Ga、188Re、225Ac、125I、131I、177Lu、223Ra。项目总投资29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公示版- (略) (略) 肿瘤防治能力提升核医学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府前大楼1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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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略) (略) 肿瘤防治能力提升核医学科建设项目

(略) 渭滨区姜谭路8号

(略)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略) (略) (略) 渭滨区姜谭路8号,拟将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地下一层、地面一层和地面二层改造成核素制备、治疗、诊断和科研为一体的核医学科,涉及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医用回旋加速器,Ⅲ类射线装置PET/CT,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11C、13N、15O、68Ga、64Cu、124I、89Zr、67Ga、188Re、225Ac、125I、131I、177Lu、223Ra。项目总投资29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公示版- (略) (略) 肿瘤防治能力提升核医学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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