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为推动福州城中村改造,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76号文件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壶井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计划。新选址地块位于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面积约36.7亩。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新选址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拟调整用地面积24495平方米(约36.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水田、设施农用地和养殖坑塘。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北侧30-I-15_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南侧30-I-15_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
2、规划指标调整。30-I-15_1地块,用地面积21938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后续建筑设计需符合《福州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0-I-1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0-I-1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为推动福州城中村改造,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76号文件有关精神,原则同意壶井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计划。新选址地块位于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面积约36.7亩。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新选址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拟调整用地面积24495平方米(约36.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水田、设施农用地和养殖坑塘。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北侧30-I-15_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南侧30-I-15_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
2、规划指标调整。30-I-15_1地块,用地面积21938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后续建筑设计需符合《福州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0-I-1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0-I-15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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