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1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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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1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为推动福州城中村改造,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76号文件有关精神,原则同意调整空港片区长乐国际机场噪声污染区新建安置房地块选址方案,新选址地块位于仙宅支路北侧、仙宅路南侧、湖畔路东侧,面积约30亩,规划用途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新选址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马山路以西、仙宅支路北侧、湖畔路东侧,仙宅路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9732平方米(约29.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设施农用地、乔木林地及旱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20-B-13_1地块、20-B-1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并将两个地块合并为20-B-14地块,用地面积19732平方米。

  2、规划指标调整。20-B-14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0米。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13_1、1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13_1、1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为推动福州城中村改造,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76号文件有关精神,原则同意调整空港片区长乐国际机场噪声污染区新建安置房地块选址方案,新选址地块位于仙宅支路北侧、仙宅路南侧、湖畔路东侧,面积约30亩,规划用途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新选址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马山路以西、仙宅支路北侧、湖畔路东侧,仙宅路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9732平方米(约29.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设施农用地、乔木林地及旱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20-B-13_1地块、20-B-14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并将两个地块合并为20-B-14地块,用地面积19732平方米。

  2、规划指标调整。20-B-14地块,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0米。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13_1、1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20-B-13_1、1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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