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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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百户片区征迁安置工作,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80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29-H-18地块作为百户片区安置房地块。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安置房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漳江路西侧、数港路东侧、门楼东路南侧、百户支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平方米(约31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河流水面、水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29-I-09地块,用地面积为25477平方米、29-I-12_1地块,用地面积为45827平方米,二类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由≤1.0调整为≤2.1;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27%;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47m,建筑高度需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29-I-10地块,用地面积为15583平方米,二类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由≤1.0调整为≤2.1;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25%;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48m,建筑高度需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29-H-03地块,用地面积为23844平方米、29-H-18_1地块,用地面积为28208平方米,二类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由≤1.8调整为≤2.1;建筑密度由≤20%调整为≤27%;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48m,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绿地率保持≥35%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29-H、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29-H、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为顺利推进百户片区征迁安置工作,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80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29-H-18地块作为百户片区安置房地块。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安置房及周边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漳江路西侧、数港路东侧、门楼东路南侧、百户支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平方米(约31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河流水面、水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29-I-09地块,用地面积为25477平方米、29-I-12_1地块,用地面积为45827平方米,二类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由≤1.0调整为≤2.1;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27%;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47m,建筑高度需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29-I-10地块,用地面积为15583平方米,二类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由≤1.0调整为≤2.1;建筑密度由≤30%调整为≤25%;绿地率由30%≥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48m,建筑高度需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29-H-03地块,用地面积为23844平方米、29-H-18_1地块,用地面积为28208平方米,二类住宅用地(R21),规划容积率由≤1.8调整为≤2.1;建筑密度由≤20%调整为≤27%;建筑限高由40m调整为48m,建筑高度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绿地率保持≥35%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29-H、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北部组团控规*-29-H、I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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