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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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2023年第30次福州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推进会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41号),原则同意生物医药产业园选址方案,近期先行启动产业园一期建设。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用地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31分区单元,31-F基本单元,屿中路东侧、董奉大道南侧、洽屿路西侧、屿南路北侧。调整范围为68286平方米(约102.4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草地、*地水域、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调整。优化调整范围南侧的道路宽度,保持道路中心线不变,将南侧屿南路的道路宽度调整为35m,将剩余道路部分并入路侧地块;取消调整范围内规划支路,将道路并入公园绿地,为保证片区污水正常排放,应在屿中路东侧共享空间(产业园区用地)内敷设d400污水管。

  2、用地性质调整。将调整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3、规划指标调整。将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2.5,建筑密度调整为38-50%,绿地率调整为15-20%,建筑高度调整为≤60m。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F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F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根据《2023年第30次福州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推进会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3〕141号),原则同意生物医药产业园选址方案,近期先行启动产业园一期建设。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用地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3年12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31分区单元,31-F基本单元,屿中路东侧、董奉大道南侧、洽屿路西侧、屿南路北侧。调整范围为68286平方米(约102.4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为耕地、林地、草地、*地水域、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调整。优化调整范围南侧的道路宽度,保持道路中心线不变,将南侧屿南路的道路宽度调整为35m,将剩余道路部分并入路侧地块;取消调整范围内规划支路,将道路并入公园绿地,为保证片区污水正常排放,应在屿中路东侧共享空间(产业园区用地)内敷设d400污水管。

  2、用地性质调整。将调整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3、规划指标调整。将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2.5,建筑密度调整为38-50%,绿地率调整为15-20%,建筑高度调整为≤60m。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63.com;

  2、传真*,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F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信封上请注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1-F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略)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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