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恒源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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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恒源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台州市恒源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企业概况

(略) 恒源 (略) (原名: (略) (略) ) (略) (略) 沿江镇西岑道头村。公司占地面积18000m2 ,建筑面积4500m2,现有职工25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20人,生产班制为单班制,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天。公司现有4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年电镀120万件(套)五金配件。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关注污染物

设施坐标

(中心点坐标)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单元A

原酸洗车间

原酸洗线

盐酸

/

北纬28.*°、

东经121.*°

一类单元

原五车间

原生产线

铬酸酐、盐酸、氯化镍、氰化亚铜、硫酸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四车间

原生产线

铬酸酐、盐酸、氯化镍、氰化亚铜、硫酸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危险化学品仓库

贮存危险化学品

盐酸、硫酸、氰化钠、氰化亚铜、铬酸酐、氢氧化钠、硫酸镍、氯化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废水处理设施

各类电镀废水处理

总铬、总锌、六价铬、总镍、总铜、总氰化物

总铬、总锌、六价铬、总镍、总铜、总氰化物

北纬28.*°、

东经121.*°

事故应急池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北纬28.*°、

东经121.*°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锅炉废气

/

/

北纬28.*°、

东经121.*°

单元B

原二车间

各类电镀废水处理

铬酸酐、盐酸、氯化镍、氰化亚铜、硫酸镍

/

北纬28.*°、

东经121.*°

二类单元

T14电镀车间

镀铬生产线

氰化钠、铬酸酐、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硫酸镍、氰化亚铜、氯化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产生的电镀废气

铬酸雾、氰化氢

铬及其化合物、总氰化物

北纬28.*°、

东经121.*°

危废仓库

暂存危险废物

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包装物、电镀槽渣废物

石油烃

北纬28.*°、

东经121.*°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编号

类别

布点位置

经度

纬度

AT1

表层土壤

应急池及废水处理设施西侧

东经121.*°

北纬28.*°

BT1

原二车间东面

东经121.*°

北纬28.*°

AS1

地下水

应急池及废水处理设施西侧

东经121.*°

北纬28.*°

BS1

原二车间东面

东经121.*°

北纬28.*°

(对照点)

地下水

厂区西北侧

东经121.*°

北纬28.*°

四、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本次监测结果如下:

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铅、铜、镍、汞、六价铬、总铬及锌,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氰化物、石油烃(C10-C40)、VOCs、SVOCs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及重金属(铁、锰、总铝、总钠、总硼、总钡、总钼),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浊度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其余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嗅(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重金属12项(铜、总钼、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铬、总银、总锑、总钴)及VOCs所有检测指标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鉴于浊度非地下水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饮用水源补给使用,在此背景下,其人体健康风险可基本忽略。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 (略) 恒源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略) 恒源 (略)

联系电话:*地址: (略) 沿江镇西岑道头村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台州市恒源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企业概况

(略) 恒源 (略) (原名: (略) (略) ) (略) (略) 沿江镇西岑道头村。公司占地面积18000m2 ,建筑面积4500m2,现有职工250余人,其中技术人员20人,生产班制为单班制,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天。公司现有4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年电镀120万件(套)五金配件。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关注污染物

设施坐标

(中心点坐标)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单元A

原酸洗车间

原酸洗线

盐酸

/

北纬28.*°、

东经121.*°

一类单元

原五车间

原生产线

铬酸酐、盐酸、氯化镍、氰化亚铜、硫酸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四车间

原生产线

铬酸酐、盐酸、氯化镍、氰化亚铜、硫酸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危险化学品仓库

贮存危险化学品

盐酸、硫酸、氰化钠、氰化亚铜、铬酸酐、氢氧化钠、硫酸镍、氯化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废水处理设施

各类电镀废水处理

总铬、总锌、六价铬、总镍、总铜、总氰化物

总铬、总锌、六价铬、总镍、总铜、总氰化物

北纬28.*°、

东经121.*°

事故应急池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北纬28.*°、

东经121.*°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锅炉废气

/

/

北纬28.*°、

东经121.*°

单元B

原二车间

各类电镀废水处理

铬酸酐、盐酸、氯化镍、氰化亚铜、硫酸镍

/

北纬28.*°、

东经121.*°

二类单元

T14电镀车间

镀铬生产线

氰化钠、铬酸酐、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硫酸镍、氰化亚铜、氯化镍

/

北纬28.*°、

东经121.*°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产生的电镀废气

铬酸雾、氰化氢

铬及其化合物、总氰化物

北纬28.*°、

东经121.*°

危废仓库

暂存危险废物

电镀污泥、电镀废液、废包装物、电镀槽渣废物

石油烃

北纬28.*°、

东经121.*°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编号

类别

布点位置

经度

纬度

AT1

表层土壤

应急池及废水处理设施西侧

东经121.*°

北纬28.*°

BT1

原二车间东面

东经121.*°

北纬28.*°

AS1

地下水

应急池及废水处理设施西侧

东经121.*°

北纬28.*°

BS1

原二车间东面

东经121.*°

北纬28.*°

(对照点)

地下水

厂区西北侧

东经121.*°

北纬28.*°

四、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本次监测结果如下:

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铅、铜、镍、汞、六价铬、总铬及锌,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氰化物、石油烃(C10-C40)、VOCs、SVOCs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及重金属(铁、锰、总铝、总钠、总硼、总钡、总钼),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浊度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其余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嗅(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重金属12项(铜、总钼、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铬、总银、总锑、总钴)及VOCs所有检测指标在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鉴于浊度非地下水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饮用水源补给使用,在此背景下,其人体健康风险可基本忽略。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 (略) 恒源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略) 恒源 (略)

联系电话:*地址: (略) 沿江镇西岑道头村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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