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海钮扣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海钮扣分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企业概况
浙江伟星 (略) (略) 成立于2017年01月16日,注册 (略) 尤溪镇左桥村,浙江伟星 (略) 于2017年3月,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年产32.5亿粒钮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4月17日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临环审[2017]43号,该项目噪声和固废部分于2018年5月7日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临环验[2018]12号,废水、废气部分于2018年3月5日进行了自主验收。该项目实施主体在验收时调整为浙江伟星 (略) (略) 。2020年7月3日,企业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28HG610P001V。
2020年8月,企 (略) 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略) 固废现状核查报告》。同年9月,委托浙江 (略) 更新了《浙江伟星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0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的备案,备案文号:*-202-070-M。
验收后,由于企业发展,拟对生产布局进行调整。于2022年5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略) 年产32.5亿粒纽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 关注污染物 | 设施坐标(中心点坐标) |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
单元A | 废水处理车间 | 废水处理设施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一类单元 |
废水收集池 | 废水收集池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事故应急池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单元B | 生产车间 车间 | 抛光、制扣、镭射、组合、打样中心等车间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一类单元 |
废水收集池 | 废水收集池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初期雨水池 | 初期雨水收集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单元C | 生产车间 车间 | 制板、制棒、喷漆等车间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一类单元 |
废水收集池 | 废水收集池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危废仓库 | 暂存危险废物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
单元D | 原辅料仓库 | 暂存除油剂、表面调整剂、皮膜调整剂、皮膜剂等原辅料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二类单元 |
废气处理设施 | 处理焚烧炉废气 | 二噁英 | /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编号 | 布点位置 | 经度 | 纬度 | 采样类别 |
AT1 | 废水处理设施及应急池西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深层土壤 |
BT1 | 初期雨水池旁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深层土壤 |
CT1 | 成品仓库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深层土壤 |
DT1 | 焚烧炉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 |
AS1 | 废水处理设施及应急池西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BS1 | 初期雨水池旁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CS1 | 成品仓库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DS1 | 焚烧炉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对照点) | 厂区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四、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本次监测结果如下:
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铅、铜、镍、汞、六价铬、锌、钴、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及二噁英类,在全部或部分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除pH值、锌外其它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石油烃(C10-C40)、VOCs、SVOCs(除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外)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本次地下水监测井均为新建,无地下水监测情况。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细菌总数及重金属(总钠、钡、铊、铁、锰),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AS1、CS1两个点位的浊度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除总磷、石油类外其余项目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浙江伟星 (略)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浙江伟星 (略)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尤溪镇左桥村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伟星钮扣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pdf |
一、企业概况
浙江伟星 (略) (略) 成立于2017年01月16日,注册 (略) 尤溪镇左桥村,浙江伟星 (略) 于2017年3月,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年产32.5亿粒钮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4月17日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临环审[2017]43号,该项目噪声和固废部分于2018年5月7日通 (略) 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临环验[2018]12号,废水、废气部分于2018年3月5日进行了自主验收。该项目实施主体在验收时调整为浙江伟星 (略) (略) 。2020年7月3日,企业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28HG610P001V。
2020年8月,企 (略) 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略) 固废现状核查报告》。同年9月,委托浙江 (略) 更新了《浙江伟星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0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的备案,备案文号:*-202-070-M。
验收后,由于企业发展,拟对生产布局进行调整。于2022年5 (略) 工业环 (略) 编制了《浙江伟星 (略) (略) 年产32.5亿粒纽扣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分类
序号 | 单元内需要监测的重点场所/设施/设备名称 | 功能(即该重点场所/设施/设备涉及的生产活动) | 涉及有毒有害清单 | 关注污染物 | 设施坐标(中心点坐标) | 是否为隐蔽性设施 | 单元类别(一类/二类) |
单元A | 废水处理车间 | 废水处理设施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一类单元 |
废水收集池 | 废水收集池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事故应急池 |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启用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单元B | 生产车间 车间 | 抛光、制扣、镭射、组合、打样中心等车间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一类单元 |
废水收集池 | 废水收集池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初期雨水池 | 初期雨水收集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单元C | 生产车间 车间 | 制板、制棒、喷漆等车间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一类单元 |
废水收集池 | 废水收集池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是 | ||
危废仓库 | 暂存危险废物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
单元D | 原辅料仓库 | 暂存除油剂、表面调整剂、皮膜调整剂、皮膜剂等原辅料 | 钴、苯*烯、石油烃 | 钴、苯*烯、石油烃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二类单元 |
废气处理设施 | 处理焚烧炉废气 | 二噁英 | / | 北纬28.*°、 东经121.*° | 否 |
三、重点单元及相应监测点/监测井的布设位置
编号 | 布点位置 | 经度 | 纬度 | 采样类别 |
AT1 | 废水处理设施及应急池西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深层土壤 |
BT1 | 初期雨水池旁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深层土壤 |
CT1 | 成品仓库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深层土壤 |
DT1 | 焚烧炉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表层土壤 |
AS1 | 废水处理设施及应急池西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BS1 | 初期雨水池旁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CS1 | 成品仓库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DS1 | 焚烧炉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对照点) | 厂区北侧 | 东经121.*° | 北纬28.*° | 地下水 |
四、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本次监测结果如下:
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土壤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铅、铜、镍、汞、六价铬、锌、钴、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及二噁英类,在全部或部分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除pH值、锌外其它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其余石油烃(C10-C40)、VOCs、SVOCs(除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外)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报告检出限,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本次地下水监测井均为新建,无地下水监测情况。根据监测数据,企业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包括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总磷、石油类、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碘化物、细菌总数及重金属(总钠、钡、铊、铁、锰),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均有检出,其中AS1、CS1两个点位的浊度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值(≤10NTU),除总磷、石油类外其余项目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五、自行公开
公开内容:浙江伟星 (略) (略) 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5日前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浙江伟星 (略) (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尤溪镇左桥村
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大洋街道张洋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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