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14号)及中共东平县委办公室、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平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东平县城区区域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共涉及18个小区,共计4739户燃气用户,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涉及老化立管、铝塑管、燃气表、燃气切断阀、报警器等燃气设施。
项目总投资额为853.0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自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
二、评估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三、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7)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2023年11月4日
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14号)及中共东平县委办公室、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平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略) 东平县城区区域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共涉及18个小区,共计4739户燃气用户,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涉及老化立管、铝塑管、燃气表、燃气切断阀、报警器等燃气设施。
项目总投资额为853.0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自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
二、评估主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三、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7)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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